未竣工验收的房屋是否能够确权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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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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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未竣工验收的房屋是否能够确权,工程的验收要求相关的法律规定。
未竣工验收的房屋是否能够确权

一、未竣工验收的房屋是否能够确权

房屋未竣工验收的,房屋权属一般是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所有人。但产生权属争议的,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能够请求确认权利。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权属】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二、工程的验收要求

1、签订合同上的有关内容均已完成;

2、在工程完成之后,所有的工程的有关问题,如质量问题等均已由施工单位检查确认符合规定之后,向上一级提交有由项目经理和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审核报告;

3、如果工程有监理部门,则由监理单位进行对工程的检查评估,并将报告交给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或者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对项目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的一些文件、通知书应由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审核签字;

5、有整理的足够详细的有关技术和施工的档案和资料;

6、有工程建设使用的各种构造、材料以及配件的试验报告,还要有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的相关资料;

7、要求建设的单位在合同有效的条件下付过相关款项;

8、有工程的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等的工程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进行验收;

10、对于有些不符合相关验收部门规定的建设和问题整改完毕,全部无误的情况下;

1

1、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一些其他的相关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未竣工验收的,房屋的权属一般是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所人。

如果因归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对未竣工验收的房屋进行确权。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未竣工验收的房屋是否能够确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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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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