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

一、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

遗产增加的部分归属于遗产的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具体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立遗嘱,立遗嘱就按遗嘱继承人继承,如果是没有遗嘱,那么就直接按照法定来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嘱的继承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因此如果立了遗嘱,那么被继承人他的财产就按照遗嘱来继承,而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被继承人的财产就按照法定的顺序来继承,如果继承了遗嘱之后,遗产有所增值,不管是怎样的增值部分都是归属于继承了该部分遗产的当事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78****835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394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6****67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谁?
遗产增加的部分归属于遗嘱继承人。如果是立了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中的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被继承之后,如果有增加的部分,这是作为财产本身的增值,当然是归属于继承这部分财产的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是否可以通过写下遗嘱,让遗嘱宅基地归我?写遗嘱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律师回复]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立遗嘱时一定要记得标明遗嘱订立时间,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立遗嘱注明日期是遗嘱的法定必备条款。打印遗嘱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仍存在巨大争议,在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并无打印遗嘱。为确保遗嘱效力,万万不要为方便或其他原因而通过电脑打印遗嘱后直接使用。宁可打完后再抄写一遍。能签名一定要签名,在实践中,很多立遗嘱人会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此类遗嘱大量的被认定为无效。据《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在立遗嘱人能够签名书写遗嘱内容的情况下却以按手印的方式来代替签名,极易导致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引发继承纠纷夫妻尽量分别订立遗嘱。有些夫妻两人只立一份遗嘱,内容由一人执笔,后双方签字。此类遗嘱由于不执笔亲自书写遗嘱内容,不符合《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必须亲自书写的要求。若确实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订立遗嘱的,最好请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使未执笔亲自书写遗嘱内容的一方的签字有效,符合代书遗嘱的要求,以确保遗嘱效力。要依法保留特留部分,据《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实践中立遗嘱时时常会忘记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未成年子女、年迈无生活来源的父母)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此类遗嘱都会被认定为部分无效。在代书遗嘱中,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这些都是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谁?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谁?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什么人?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什么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子的增值部分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应该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统一意见,特别是房产分割,不然很容易发生纠纷。如果涉及到房产,还有一个房产增值的问题。我国的新婚姻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新婚姻法房子增值部分归谁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给予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即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综上所述,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购买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新婚姻法房子增值部分归双方所有,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通过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估值,拿到房子的一方按照房子市值给对方补偿。当然,如果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话,即便是房产增值,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
朋友的家人想在生病期间里一份遗嘱 但是不确定要不要公正 想帮朋友问下司法部遗嘱公证模板是怎样的 遗嘱必需公证吗
[律师回复] 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我现在年纪大了要写一份遗嘱 但是不知道要不要公正 想问一下司法部遗嘱公证模板是怎样的 遗嘱必须公证吗
[律师回复] 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有遗嘱遗产增值部分如何继承
如果有遗嘱那么遗产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依法继承的,既然已经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那遗产增值的部分跟其他人也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也规定,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该执行遗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立遗嘱老人过世房子归儿子好使吗?怎么让这份遗嘱有效
[律师回复] 首先要确定此房产的所有权,即看这个房产的产权证书在谁的名下,如果房产在老人的名下,而没有其他共有人,这样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对于拥有所有权的房产,老人便拥有处分权,即对他的财产有权利进行处理,比如赠与他人,转让、出租等,当然包括将立遗嘱给他的一个子女。老人的其他子女无权干涉老人的决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份。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及子女共同参加其遗产分配。在无遗嘱情况下,平均分配;有遗嘱的,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应遵照遗嘱(在不能证明遗嘱为非真实意思表示、伪造等情况时,一般认为遗嘱有效)。遗嘱并不必须公证生效,只有在存在多份遗嘱并且其内容不一致时,公证过的遗嘱效力优先。由于楼主情况叙述不清,下面分两种情况说明遗产的分配问题。
第一种情况:父亲先于母亲死亡。此时父亲的遗产为房屋的二分之一,因为父亲遗嘱将其留给某个子女,母亲和其他三个子女对此二分之一的房屋没有继承权。母亲去世后,剩余的二分之一由四个子女平均分配(母亲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即父母去世后,其中一个子女得到房屋份额的1/2+1/2*1/4=5/8,其余三个子女各得1/8。
第二种情况:母亲先于父亲死亡。如果母亲未立遗嘱,母亲所有的房屋的二分之一由父亲和四个子女平均分配,即每人1/10。此时父亲所占有的房屋份额为1/10+1/2=3/5。父亲死亡后,该3/5为其遗嘱指定的子女继承。此时,该子女拥有该房屋1/10+3/5=7/10,其他子女各占1/10。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增加了遗嘱形式吗
目前《民法典》中增加了遗嘱的形式,规定可以订立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具体的内容见下文。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部分明星采用遗嘱信托基金解决遗产问题,我也想要了解一下遗嘱信托基金相关信息。遗嘱信托是什么呢?其具有什么特点呢?
[律师回复] 遗嘱信托有四个特点:
  第
一,可防争端。有些人生前未立遗嘱,去世后因为亲属关系复杂产生遗产纠纷,采用遗嘱信托方式,可在保证财产不“缩水”的情况下,合理进行分配。
  第
二,可防挥霍。香港影星梅艳芳生前知道母亲不善理财且喜挥霍,如果把财产一下子全给母亲,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或被别有居心的人骗走。因此,梅艳芳选择了遗嘱信托,将近亿财产委托给专业机构打理,信托基金每月支付7 万港元生活费给母亲,一直持续到她去世。
  第
三,可防侵占。香港明星沈殿霞也采用了遗嘱信托的方法。其财产净值达1亿港元。鉴于当时其女郑欣宜才满20 岁,没有经验处理多种不同类型的资产项目,为了避免阅世未深的女儿被骗,她在去世前已订立信托。另外,她的遗产信托指定了资金用途的大方向,例如,等到郑欣宜结婚时可以领走一定比例的资金,或是一笔固定金额,如1000万港元等,这样就可以避免郑欣宜一下子把遗产花光。而且,将钱与不动产信托在受托者名下,动用时必须经过所有监察人同意,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别有用心人士觊觎郑欣宜继承的庞大财产。
  第
四,可防风险。英国王妃戴安娜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遗产,在缴纳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剩余。而这笔财产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达到1000万英镑,能发挥这种保障收益的防风险作用,也是信托基金的好处之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