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
1、是以夫妻名义。
2、是公开同居生活。
3、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
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
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离婚不离家不属于事实婚姻,这是我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的司法解释上明确规定的内容,离婚就应当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
如果离婚了,即便是没有离家,也不是夫妻关系。
现在法律不存在事实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1号以前存在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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