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的刑事案件不都是直接宣判的,若法院直接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若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具体由法院根据案情等来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主体。
在我国,这个犯罪活动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并没有什么其他的限制,只要是在《刑法》已经达到了可以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就可以。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这个罪的犯罪主体,所以条件来讲还是比较宽泛的。
2、主观方面。
就这个罪名来讲,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的,因为是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不阻止,反而为其提供帮助,所以这里主观心态一定是故意的,过失是不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所以在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于当事人主观心态的判断,如果是故意的话,可以认定为这个罪,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要通过别的方式来对主观心态进行一个进一步的判断。
3、客观方面。
如果想认定为这个罪的话,那么客观上必须实施了所明确规定的行为,即是为其他人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或者是服务器托管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来帮助他人进行犯罪,一定是有具体的行为的,这是一种作为性之类的犯罪,如果自己本身并没有什么做,或者是仅仅提供了精神上支持的话,是不属于这一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
4、侵犯的客体。
对于侵犯的客体来讲,一定是对于我国的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有着一定的威胁,对于这个方面的威胁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这非常有可能导致网络瘫痪,或者是他人的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所以我国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专门立了一个罪名来制止这种行为。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6、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7、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帮信罪刑事案件二审当庭宣判吗,二审法院最终做出决定并不一定是直接宣判,针对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或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维持原判。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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