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怎样的?

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借款给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借条的书写在当代的中国目前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借条在相当程度上是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存在着真实的借贷关系,所以如果发生相关纠纷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携带借条,向人民法起诉要求对方立即还款的。这在我国《民法典》当中有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打印借条只有手印可以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怎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35****8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5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个人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35****705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520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544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如何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如何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别人身份证去办理户口本,现在自己身份证是双重身份
[律师回复]   <br/>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双重身份证)后,注销已经办理的身份证,当事人再申请领取新的身份证;  <br/>2、当事人及对方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会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0条及《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17条的规定处罚。    <br/>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br/>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br/>(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br/>(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br/>(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br/>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8浏览
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户口簿借人家办身份证,现自己属于双重身份怎样取消
[律师回复]   <br/>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双重身份证)后,注销已经办理的身份证,当事人再申请领取新的身份证;  <br/>2、当事人及对方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会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0条及《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17条的规定处罚。    <br/>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br/>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br/>(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br/>(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br/>(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br/>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1浏览
户口本借给别人用办身份证,现在自己有双重身份,怎么取消
[律师回复] <br/>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双重身份证)后,注销已经办理的身份证,当事人再申请领取新的身份证;  <br/>2、当事人及对方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会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0条及《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17条的规定处罚。    <br/>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br/>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br/>(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br/>(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br/>(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br/>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9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款双方的身份认定是怎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52****537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56****845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542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