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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2、须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民法典》第674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注意取得和妥为保存合法借款凭据;
4、不得假借民间借贷非法集资;
5、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三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
在民间发生借贷关系的时候,可以通过书写借条来防止日后产生的纠纷,借条在书写的时候需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否则就是属于无效的借条,如果本身没有存在借贷关系而受到胁迫书写下一份借条,那么这份借条是属于无效的借条。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民间借贷活动中要注意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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