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流动负债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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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险公司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预收保费、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等。对保险公司流动负债包括哪些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保险公司流动负债包括哪些?

一、保险公司流动负债包括哪些?

1、保险公司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赔付款、应付保单红利、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

2、保险理赔的流程

(1)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采用电话报案、线上报案、网点报案的方式进行。

(2)向保险公司提交其要求的理赔材料,如保险合同身份证件、诊断证明等。

(3)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的理赔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并进行理赔调查,以确认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4)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就会把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转入到指定的账户。

二、保险公司一定需要承担理赔责任吗?

1、保险公司不一定需要承担理赔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2、被保险人若是想要获得赔偿,需要自行提出赔偿请求。

(1)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3、保险赔的不合理首先可以与保险公司赔偿事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1)找保险公司投诉,有重复的理由,可以先列出证据和理由,先去保险公司柜台进行投诉建议,通过协商看能不能解决;

(2)找法院告保险公司,这是一种比较劳神费力的办法,需要收集大量证据就到法院告保险公司,是有一定必要性和合理性,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也会予以认可的。

三、保险理赔有时效限制吗?

1、保险理赔有时效限制。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保险人需要在既定的期限内支付赔偿金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借款等都属于流动负债。保险公司流动负债包括哪些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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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项目包括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流动负债项目包括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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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流动负债的内容和分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流动负债内容和分类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等。
二、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一般是小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借入的,或者是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短期借款的核算包括本金和利息
小企业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归还借款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三)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或短期借款
(四)短期借款在应付利息日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三、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有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通常是因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核算和监督应付票据的发生、增减和结算情况,并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票据科目属于负债类,贷方登记小企业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金额;借方登记小企业支付票据的款项;小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应付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应付票据时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四、应付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了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小企业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
非货币性福利
小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小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或向职工提供小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
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是指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小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
除上述七种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
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
以现金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
(二)小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小企业职工薪酬的发生和支付情况,需要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本科目可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发生应付职工薪酬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放职工薪酬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
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还应结转产品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五、应付及预收账款
(一)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他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质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应付账款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长期合作,由于相互信任而存在的尚未结清款项
小企业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支付该款项
小企业的应付账款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属于负债类,贷方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形成的应付账款,借方反映小企业已经归还的应付账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按发票价格确定。但是如果购货条件包括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可以享受一定的现金折扣,会计上入账金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总价法:是按发票金额全部入账,实际付款时,如果享受现金折扣,少付的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净价法:是按发票价格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入账,实际付款时,超过规定的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期限而支付的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小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
小企业偿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二)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
预收账款产生一项负债,这项负债需要用商品或劳务来偿还。如果小企业预收款项情况较多,需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售的账款,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小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的应交税费应设置“应交税费”总账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小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1.小企业采购物资
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处理。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根据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营业成本。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1)对于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借记“应付职工酬薪”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结转后,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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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与预计负债包括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或有负债和预计负债的联系:
①或有负债属于或有事项,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都须有未来不确定的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加以证实。或有负债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转化为预计负债,注意这里的“转化”指的是或有负债只有在随着时间、事态的进展,具备了“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潜在义务转化为现实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被证实为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现实义务能可靠计量),这时或有负债就转化为企业的负债。
②从性质上看,它们都是企业承担的一种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或有负债和预计负债的区别:
(一)概念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定义为两种义务。一种因过去事项而产生的潜在义务,其存在仅通过不完全由企业控制的一个或多个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另一种是因过去事项而产生,但未予确认的现时义务,之所以没有确认,是因为结算该义务不是很可能要求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予以计量。
根据负债的定义,某个项目是否为负债,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因过去事项而形成的现时义务,二是结算该义务时预期会有经济资源流出企业。对照这两项基本条件,或有负债中的
第一种义务(潜在义务)不符合负债定义,因而不是负债;或有负债中的
第二种义务则符合负债义务,因为虽然结算该现时义务不是很可能要求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企业,但由于有一项现时义务存在,预期会有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此外,仅因为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予以计量才没有在财务报表上确认,本身可以说明该义务符合负债定义。但无论是哪种情况,或有负债均是不能在财务报表上得以确认的项目。
而预计负债的定义就完全满足负债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因过去事项而形成的现时义务,二是结算该义务时预期会有经济资源流出企业,是真正意义上的负债。尽管预计负债在金额上不确定,但可以进行合理的估计。因此,预计负债能够在财务报表中得以确认。由此可以看出,预计负债与或有负债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预计负债是一类负债,但或有负债所指的义务中,只有现时义务符合负债定义;

二,预计负债可以在报表中得以确认,但或有负债则因不符合负债定义或确认条件而不能在报表上予以确认。
(二)确认与计量的区别
何时确认预计负债,在逻辑上讲有三个时点可用来确认准备:一是在企业管理部门意识到经济的流出在将来某个时候会发生预计负债;二是直到可以肯定企业将转让经济资源时确认预计负债;三是介于以两个时点之间的某时点确认负债。如果企业管理部门意识到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将来某个时候会发生就确认预计负债。就是对未来事项进行确认,则显得有些太早,有可能根本就不会发生支出确认一项预计负债,从而降低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但如果等到可以肯定企业将转让经济资源时确认预计负债,则显得不稳健,也违背了负债确认的基本原则,从而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负债情况以及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既然两个极端点不能作为预计负债的确认时点,那么只能在介于这两个时点之间的某一个时点。因此,《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规定为:
1.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2.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3.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4.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计量与或有负债确认是紧密相关的,如一项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那么也就不能将其确认为负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对预计负债的计量,采用最佳估计数,但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对预计负债计量时考虑了现值因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就没有考虑现值因素。其主要理由是在现值的计算涉及到诸多相关因素,比如折现期、折现率等。对于极具有不确定性的或有事项来说,这些因素更难确定。此外,由于或有事项准则主要涉及期限较短的或有事项,因此不采用现值法所造成的差异不会太大。
其中,最佳估计数分两种情形考虑:
1.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2.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3.预计负债涉及单个项目时,这里的单个项目指预计负债涉及的项目只有一个,如一项未决诉讼等,则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b.预计负债涉及多个项目时,这里的多个项目指预计负债涉及的项目不止一个,比如产品质量保证,在产品质量保证中,提出产品保修要求的可能有许多客户,相应地,企业对这些客户负有保修义务,则在这种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的概率计算确定。
由于所有的或有负债均不在会计报表中确认,当然无所谓会计计量问题。
(三)会计披露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要求,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而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应在扣除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反映。也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应与其他负债项目区别开来,单独反映,同时,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各项预计负债形成的原因及金额作相应披露,以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获得充分、详细的有关或有事项的信息。在预计负债确认的同时,应确认一项支出或费用。这项支出或费用在利润表中不应单独反映,而应与其他费用或支出项目(如“营业费用”等)合并反映。比如,企业因产品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所确认费用在利润表中,应作为“营业费用”的组成部分予以反映。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企业基本确定能获得补偿,那么企业在利润表中反映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费用或支出时,应将这些补偿预先抵减。
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条件,因而不予确认。但是,如果或有负债符合某些条件,则应予披露。《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9条规定,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对某些经常发生或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即使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小,也应予以披露,以确保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足够充分和详细的信息。这些或有负债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以及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对或有负债披露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本准则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如果按《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要求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这并不表明企业可以不披露任何相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2020民营企业负债包括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负债经营能降低权益资金利润率。虽然财务杠杆效应能有效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率,但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杠杆效应同样可能带来权益资金收益的大幅下滑。当企业面临经济发展的低潮或其他原因带来的经营困境时,由于固定数额的利息负担,在企业资本收益率下降时,权益资本收益率会以更快的速度下降。
2.负债经营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面临较好的市场行情时,负债经营能获得对企业有利的杠杆效应。可是旦市场行情变差或企业经营出现不善,由于利息的支付是无论企业盈亏都必须按时支付的,因此这给企业带来加大的财务风险,它使处于困境的企业经营更加困难。
3.无力偿付债务的风险。对于负债筹资,企业负有到期偿还本金的法定责任。如果企业以负债进行的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率、或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或企业短期资金运用不当等,这些因素不仅会造成权益资本收益大幅下降,而且会使企业面临无力偿债的风险。其结果不仅造成企业资金紧张,影响企业信誉,严重的还可能使企业破产。
4.负债经营增加了再筹资风险。债务到期而资金不能及时收回,必须延期或举新还旧,这样会大大增加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从企业筹资的角度看,由于企业的负债经营,必然使企业的负债率增加,当企业的负债比率超过了一定程度后,对债权人的债权保障程度降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后增加负债筹资的能力,使未来筹资成本增加,筹资难度加大,影响企业的再筹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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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性负债包括哪些负债?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下列负债: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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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包括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包括哪些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有哪些规定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双方的债务都属于金钱债务,种类相同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一方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如下: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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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包括了的债权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申报包括了的债权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申报包括了的债权有哪些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三、须为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因此,以下债权不得申报:
1、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2、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3、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裁定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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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长期负债包括哪些
依据相关的规定,长期负债是偿还期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主要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保险公司长期负债包括哪些,具体可以阅读本文,对此问题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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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的哥哥最近刚刚开了一家公司,有许多业务不太熟悉,咨询一下企业改制金融债务流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要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思想。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逃废债务。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规定程序办理,落实好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实行破产的企业,要依法清偿金融机构的债权,维护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实行分立的企业,要按所得有效资产的比例,同比承担债务,做到“债随物走”,不得只承接资产,不负担债务;实行股份制改造及被兼并的企业,要由改制后的企业及兼并企业承担原企业及被兼并企业的全部贷款本息,签订还本付息协议书并落实相应担保措施;出售、拍卖、转让的企业,所得资金收入要偿还金融债务,已设定抵押权、质权的抵押物、质物出售,须经抵(质)押权人同意,出售收入应优先用于清偿抵(质)押贷款本息;实行租赁或承包的企业,出租、发包方和承租、承包方要与原债权金融机构签订偿还贷款本息的协议,并在原主办金融机构开立基本结算户;实行合资(合作)的企业,新建企业或经营部门要以出资比例同比承担贷款债务。关于企业改制进入债务的回答,如上还有不清楚的,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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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负债包括哪些
(一)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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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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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既包括生活性债务又包括经营性债务
[律师回复] 所谓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购置生活物品等引起的债务。所谓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之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以及平等的处分权,决定了夫妻对共同债务亦应不分份额的平等地承担义务,因而夫妻双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共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夫妻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为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6)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如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一个很重要的判断依据就是看债务是否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案例,这主要是因为判断债务的性质,除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标准外,通常还用两个标准来判断: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有哪些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按民事诉讼审理。
二、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四、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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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调查包括负债吗
针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活动范围不仅涵盖了实际资产,还包括其所承受的各类负债。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3条明确规定,任何牵涉到债务人各种财产情况处理的行为,即便是负债这种财务负担,也理应在正式的破产程序过程中予以规范性的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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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有哪些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按民事诉讼审理。
二、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四、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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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负责该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如果要负责该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一)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三)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五)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七)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债权申报包括什么债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须为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因此,以下债权不得申报:
①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②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③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裁定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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