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犯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一)、现行有效、正式的司法解释
1、盗窃罪
(2)、盗窃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抢劫罪
以1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敲诈勒索罪
(1)、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2万元为起点。
4、诈骗罪
(1)、数额较大,以3千元为起点;
(2)、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以20万元为起点。
5、集资诈骗罪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6、贷款诈骗案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7、票据诈骗罪
(1)、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8、信用证诈骗罪
(1)、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9、保险诈骗罪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10 、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千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11、职务侵占罪
侵占公司、企业财务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2、挪用资金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2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13、商业贿赂罪
索取、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起点为1万元;
二、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三、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如下:
(一)主体要件不同。
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后罪主体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二)危害行为不同。
前者危害行为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二行为要素,其中非法占为己有是指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即侵吞,而不是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一切行为。后罪危害行为则含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诸多行为类型,如侵吞、窃取、骗取等。
(三)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同。
前罪行为人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抑或行为人根本就未有任何职务;后罪行为人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若某公司员工甲在日常生活中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只能构成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就是关于财产犯罪数额标准的相关介绍。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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