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多大不用父母抚养
一般来讲,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就不用父母抚养。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是如果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应当给付抚养费。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父亲不抚养孩子判多少年
父亲不抚养孩子不会被判刑,只有不抚养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的,才会被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情节恶劣指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由于遗弃而致孩子重伤、死亡的;
2.孩子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孩子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遗弃者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孩子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
遗弃罪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2.具有应当抚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如果男方不抚养孩子的,女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索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还可以在两年之内申请强制执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子女多大不用父母抚养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