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关系后是不是还有赡养义务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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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断绝关系后是不是还有赡养义务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断绝关系后是不是还有赡养义务

一、断绝关系后是不是还有赡养义务

首先,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是收养关系);其次,司法局或公证机关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子关系进行公证的,因为对于违背法律的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公证机关是不会受理的;最后,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亲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儿子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其他的所谓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都无法对抗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离异是不是还有赡养义务

父母离异,子女仍然要承担赡养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的婚姻自由,子女不得干涉,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选择。

首先,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如果父母感情破裂,决定离婚,那么作为子女可以予以劝阻,但是不得以断绝父母关系或者不赡养威胁父母。

其次,父母在离婚后可以有再婚的自由。离婚后,父母是不是再婚,与什么人再婚,都是父母的权力。子女不得随意干涉。

第三,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后的生活。父母再婚后是不是与子女共同居住,以及怎么处置个人财产都是父母的权力,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三、养子不赡养是不是还有继承权

养子不赡养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只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断绝关系后是不是还有赡养义务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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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关系后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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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关系后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断绝关系后是否还有赡养义务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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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想要登报断绝关系,不想赡养父母,想问问登报断绝关系赡养义务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断绝父子关系,现阶段没有法律依据.假若从探讨角度出发.现行立法界为何未出台类似条例,我可列举事实探究其因.父子关系是血缘先天注定.儿子血管流动的是父亲的鲜血. 称呼只是人类发明语言后的一种代码.儿子是父亲生命的延续.断绝关系不能断绝血缘.
设想: 由于特定原因,父子水火不容誓不两立.闹到法院起诉坚决要求断绝父子关系.法院有法可依,调解无效,考虑到双方理由和态度的坚决.下达判决书准予断绝.判决书下达后,从理论上讲,儿子依椐父亲年龄不论称呼什么都行.假如儿子称父为老大哥,从伦理角度出发合适吗?到时是否会引发一场伦理大辩论呢?人总有生老病死,当有一天老父生病卧床不起.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分文.赡养费、医疗费,由谁来出.推给社会、推给政府合适吗?行得通吗?老父想要儿抚养,被儿拒绝儿子拿着法院判决书.振振有词不存在父子关系.不养老显得合法.这时可怜的老父,用法律保护自已生存的权力都没有.如果社会、政府挑起这负重担,很多人可能将养老责任推给政府.这样的经济重担政府能承受得起吗?老人只能眼睁睁顺其自然走向生命的终点.人道何在?作为保护弱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不管用.法理何在? 假若社会盛行这样风气,由此会引发方方面面问题,岂不是秩序大乱,和谐何在?社会不安定怎样去发展?
人将至死,其言也善.什么时候老人想与儿子恢复父子关系.如果儿子不同意,作为保护弱者合法利益的法律也没办法.法理何在?
立法界在制订法律时,除合理公正外.还考虑到安定因素.出台这样法律实际扰乱了社会秩序.
我与法律界朋友曾探讨过类似话题,父子不和,誓不两立要断绝关系这种情况较少.多数时候是一时之气.可考虑分开过,什么时候老人需要赡养.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法可依,可通过调解判决或强制执行,保护老人的生存权.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同时,若你想要断绝关系,还会受到“不赡养老人”的法律谴责。
但是如果你是因为受到了虐待或什么不法行为的侵害,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并登报声明。
但是有一点必须记住,无论如何,你都必须赡养父母。
用民事协议或其他方式断绝父子关系都是不可能的,因为父子关系是身份权,与生俱来,不能剥夺。
希望想断绝关系的那个人三思啊,父母对于我们绝对是功大于过的,无论任何,也不能说断就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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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断绝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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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断绝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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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父子关系还具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义务赡养老人,赡养义务不会因为断绝关系而消失。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之规定,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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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父母要和朋友断绝亲情关系了,母亲断绝儿子赡养关系还可以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吗?
[律师回复]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断绝父子关系,现阶段没有法律依据.假若从探讨角度出发.现行立法界为何未出台类似条例,我可列举事实探究其因.父子关系是血缘先天注定.儿子血管流动的是父亲的鲜血. 称呼只是人类发明语言后的一种代码.儿子是父亲生命的延续.断绝关系不能断绝血缘.
设想: 由于特定原因,父子水火不容誓不两立.闹到法院起诉坚决要求断绝父子关系.法院有法可依,调解无效,考虑到双方理由和态度的坚决.下达判决书准予断绝.判决书下达后,从理论上讲,儿子依椐父亲年龄不论称呼什么都行.假如儿子称父为老大哥,从伦理角度出发合适吗?到时是否会引发一场伦理大辩论呢?人总有生老病死,当有一天老父生病卧床不起.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分文.赡养费、医疗费,由谁来出.推给社会、推给政府合适吗?行得通吗?老父想要儿抚养,被儿拒绝儿子拿着法院判决书.振振有词不存在父子关系.不养老显得合法.这时可怜的老父,用法律保护自已生存的权力都没有.如果社会、政府挑起这负重担,很多人可能将养老责任推给政府.这样的经济重担政府能承受得起吗?老人只能眼睁睁顺其自然走向生命的终点.人道何在?作为保护弱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不管用.法理何在? 假若社会盛行这样风气,由此会引发方方面面问题,岂不是秩序大乱,和谐何在?社会不安定怎样去发展?
人将至死,其言也善.什么时候老人想与儿子恢复父子关系.如果儿子不同意,作为保护弱者合法利益的法律也没办法.法理何在?
立法界在制订法律时,除合理公正外.还考虑到安定因素.出台这样法律实际扰乱了社会秩序.
我与法律界朋友曾探讨过类似话题,父子不和,誓不两立要断绝关系这种情况较少.多数时候是一时之气.可考虑分开过,什么时候老人需要赡养.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法可依,可通过调解判决或强制执行,保护老人的生存权.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同时,若你想要断绝关系,还会受到“不赡养老人”的法律谴责。
但是如果你是因为受到了虐待或什么不法行为的侵害,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并登报声明。
但是有一点必须记住,无论如何,你都必须赡养父母。
用民事协议或其他方式断绝父子关系都是不可能的,因为父子关系是身份权,与生俱来,不能剥夺。
希望想断绝关系的那个人三思啊,父母对于我们绝对是功大于过的,无论任何,也不能说断就断啊~
你好,亲戚收养了孩子,年老了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他俩收养子女如何断绝关系?需要走法律程序吗
[律师回复] 你好,我国关于收养子女如何断绝关系是要考虑很多情况的: 
一、《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违反《民法通则》和《收养法》规定的收养行为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合法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并受法律保护。
  
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另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4.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5.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6.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7.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8.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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