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债务儿子必须要偿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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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父亲债务儿子必须要偿还吗问题带来帮助。
父亲债务儿子必须要偿还吗

一、父亲债务儿子必须要偿还吗

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则继承人没有责任进行清偿债务,但是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同时,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也不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儿子死亡父母需要承担债务吗

儿子死亡不一定需要父母承担债务。若是债务人有遗产的,父母应当承担债务。父母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儿子死亡后,以儿子财产承担债务,父母对子女债务不承担。但父母继承儿子财产的,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要承担儿子的债务,但父母愿意承担除外。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儿子生前所欠债务父母是否要偿还

子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所欠债务,父母没有义务偿还,债权人也无权向其父母主张债权,但是父母继承子女遗产的,应当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父母放弃继承的,对子女生前所欠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对于子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要看子女是不是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若子女已经成年,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父母没有义务偿还。若子女未成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有义务帮孩子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父亲债务儿子必须要偿还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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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涉及到父母是否必须亲自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照顾权的问题。所谓父母照顾权,是指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养育、照顾、保护的义务和权利的总称。虽然,父母照顾权是基于身份和法律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从通常理解,涉及人身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放弃或转让,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认定父母照顾权必须由父母亲自行使的绝对僵化的论断。
2、父母照顾权的行使以“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原则为基本出发点。设立父母照顾权就是通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日常生活的照料、管理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言行、管理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代理未成年子女参与民事活动和诉讼,以达到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和财产利益的目的,有关撤销监护资格、变更监护人,以及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法律规定,也均体现了这一目的。所以,任何局限于父母必须亲自行使照顾权,而背离照顾权设立目的的做法是不可取的,甚至为法律所禁止。
3、母亲自行使照顾权为法律和道德所倡导,但从我国的法律规定看,父母未亲自行使照顾权不属于父母丧失照顾权的法定情形。父母丧失照顾权主要基于以下情形:
(1)不履行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或滥用照顾权,情节严重,使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
(2)对未成年子女实施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教唆未成年子女犯罪等行为,对未成年子女明显不利的;
(3)父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行使照顾权的。因此,父母未亲自行使照顾权,只有在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和重大损害的危险或情节严重时,才在法律的禁止之列。
4、祖辈自愿照顾未成年孙辈为我国法律所允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确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显然,祖辈照顾孙辈,由于并不违反法律和道德义务,而为法律所允许。祖父母自愿承担起照顾小丫日常起居,保护和管教小丫的责任,并不等同于刘某未尽抚养义务,不能作为变更抚育关系的理由。
5、要求父母必须亲自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权不太现实。当今社会的现实是:工作、生活节奏快、就业竞争压力大,使得父母不能精心照顾未成年子女;人才和劳力资源流动性大,造成父母与未成年子女身处两地的情况十分普遍;家政服务行业的兴起,使得父母不再为照顾未成年子女而事事操心,更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综上,笔者认为,父母未亲自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权,不等同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未尽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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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改姓必须得父亲父亲同意才可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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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扩展资料: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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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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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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