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父亲房产怎样继承
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则要按遗嘱确认该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没有,则按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确认好该房产的各继承人后,要先到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并到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再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该房产的所有继承人应当一同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交易所申请过户办理,并先后进行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继承登记,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产继承怎样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夫妻财产怎样继承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