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盗窃私人财产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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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原则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若盗窃私人财产怎么判刑,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阅读本文。
若盗窃私人财产怎么判刑

一、若盗窃私人财产怎么判刑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加重量刑情节有哪些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三、盗窃多少钱可以立案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全国并不完全一致,根据各地的生活水平经济状态来判定,但是有一些情形是例外。

首先来讲,比如说曾经因为盗窃罪被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之内,因为盗窃而受过行政处罚的,还有就是组织控制未成年进行盗窃。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发生的重大事故期间,在这个事件发生地进行盗窃的,还有盗窃孤寡老人、残疾人、或者生病的病人、或者病人家属的,以及盗窃的是抢险救灾、防汛移民救济款物的,对于这些行为,它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

还有就是说,对于两年之内3次以上盗窃或者入户盗窃、携凶器盗窃、扒窃的,对于这三类行为是没有金额的标准。

四、盗窃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界定

(1)不能以刑法没有明文规定非法占有目的为由,否认非法占有目的是盗窃罪的主观要素,因为许多犯罪中都存在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责任要素。

(2)由于构成要件具有故意的规制机能,将非法占有目的纳入故意内容,就意味着增加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也导致不当推迟认定盗窃罪的既遂因而不妥当。

(3)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机能。例如,甲进入位于六楼(最高层)的被害人乙家,搬出彩色电视机后,从五楼与六楼之间的过道窗户将电视机扔至楼下毁坏。倘若甲是因为乙家的窗户小、无法从窗户扔至楼下,特意搬至过道扔至楼下的,当然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如若甲因发现乙正在上楼,为避免乙发现自己的盗窃行为而将电视机扔至楼下的,则应认定为盗窃罪。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要素,就难以认定该行为是盗窃还是故意毁坏财物。

(4)非法占有目的具有区分罪与非罪的机能。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与盗窃行为在外形上几乎不能区分,必须借助于非法占有目的。

(5)将非法占有目的视为不成文的主观要素,与对盗窃罪的法益持限定的占有说并不矛盾。因为法益问题与被害人方面的情况相关,非法占有目的与行为人方面的情况相关,两者属于不同的领域。

盗窃私人财产怎么判刑,原则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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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私人财产怎么判刑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盗窃私人财产怎么判刑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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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公共财物如何定罪,盗窃损坏公私财物的
[律师回复]
一、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机动车辆的案件,应当分别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应定盗窃罪: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

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

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车辆丢失的。
2、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盗窃罪,但触犯其他罪名,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1)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应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将盗窃机动车辆作为量刑情节,从重处罚;(
2)偶尔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3)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3、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
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
二、盗窃损坏公私财物的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盗窃案件往往又涉及到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应分别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1、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盗窃行为直接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如毁坏门窗入户盗窃、盗窃险柜中的财物而损坏保险柜等,应当分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财物数额达到构成盗窃罪的标准的,构成盗窃罪,但损毁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未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同时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
2、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掩盖盗窃行为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如故意砸毁所盗窃公私财物、放火烧毁盗窃现场等,也应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但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罪等其他犯罪的,应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3)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相互,因此,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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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盗窃公私财物,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行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危害严重。为严厉打击盗窃犯罪分子,刑法规定了盗窃罪,对于那些小偷小摸行为,尚不构成盗窃罪的,也应当予以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认定为盗窃行为,如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而占用的,或者明知是他人财物不问自取,用后立即归还的,均不属于盗窃行为。二是,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如果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他人发现阻止,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秘密窃取,可能构成抢夺或者抢劫的行为。秘密窃取是盗窃行为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行为的主要标志。三是,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所说的“公私财物”,包括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其中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和其他生活资料,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行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危害严重。为严厉打击盗窃犯罪分子,刑法规定了盗窃罪,对于那些小偷小摸行为,尚不构成盗窃罪的,也应当予以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认定为盗窃行为,如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而占用的,或者明知是他人财物不问自取,用后立即归还的,均不属于盗窃行为。二是,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如果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他人发现阻止,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秘密窃取,可能构成抢夺或者抢劫的行为。秘密窃取是盗窃行为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行为的主要标志。三是,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所说的“公私财物”,包括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其中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和其他生活资料,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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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私人财产如何判刑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盗窃私人财产如何判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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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公私财物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行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危害严重。为严厉打击盗窃犯罪分子,刑法规定了盗窃罪,对于那些小偷小摸行为,尚不构成盗窃罪的,也应当予以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认定为盗窃行为,如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而占用的,或者明知是他人财物不问自取,用后立即归还的,均不属于盗窃行为。二是,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如果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他人发现阻止,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秘密窃取,可能构成抢夺或者抢劫的行为。秘密窃取是盗窃行为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行为的主要标志。三是,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所说的“公私财物”,包括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其中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和其他生活资料,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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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罪,怎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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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的,怎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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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财物盗窃应该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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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产怎么判刑?
盗窃公私财产若是构成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人受到的是行政处罚。如果对盗窃公私财产怎么判刑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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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盗窃损坏公私财物的如何定罪?
[律师回复]
一、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机动车辆的案件,应当分别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应定盗窃罪: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

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

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车辆丢失的。
2、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盗窃罪,但触犯其他罪名,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1)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应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将盗窃机动车辆作为量刑情节,从重处罚;(
2)偶尔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3)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3、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
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
二、盗窃损坏公私财物的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盗窃案件往往又涉及到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应分别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1、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盗窃行为直接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如毁坏门窗入户盗窃、盗窃险柜中的财物而损坏保险柜等,应当分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财物数额达到构成盗窃罪的标准的,构成盗窃罪,但损毁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未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同时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
2、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掩盖盗窃行为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如故意砸毁所盗窃公私财物、放火烧毁盗窃现场等,也应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但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罪等其他犯罪的,应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3)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相互,因此,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盗窃车辆损坏公私财物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一、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机动车辆的案件,应当分别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应定盗窃罪: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

2)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

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车辆丢失的。
2、下列情形,盗窃机动车辆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盗窃罪,但触犯其他罪名,应以其他犯罪论处(
1)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应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将盗窃机动车辆作为量刑情节,从重处罚;(
2)偶尔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3)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3、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
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
二、盗窃损坏公私财物的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盗窃案件往往又涉及到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应分别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1、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盗窃行为直接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如毁坏门窗入户盗窃、盗窃险柜中的财物而损坏保险柜等,应当分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财物数额达到构成盗窃罪的标准的,构成盗窃罪,但损毁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未触犯其他罪名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同时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
2、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掩盖盗窃行为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如故意砸毁所盗窃公私财物、放火烧毁盗窃现场等,也应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财物的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但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罪等其他犯罪的,应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3)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相互,因此,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所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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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能不能私了财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盗窃罪案件不允许私下解决财物问题。因为盗窃罪属于刑事案件,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公正严明地依法惩处。即使犯罪者全额赔偿,也只能在定罪量刑时部分减轻罪责,无法改变案件性质和司法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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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盗窃数额较大该如何处罚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共同盗窃罪该如何处罚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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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私人财产金额40万判刑多少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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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私人财产应判几年?
盗窃私人财产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盗窃数额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对盗窃私人财产应判几年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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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亲属财物,构成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如何理解“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其中,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1、对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虽然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犯罪处理。 2、“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盗窃他人财物属于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盗窃他人非法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构成盗窃罪。他人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如果不要回,就成了他人的财物。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  ⑴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⑵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 ⑷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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