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印的遗嘱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是否有效
打印的遗嘱,除了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还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继承编新增了打印遗嘱作为遗嘱的形式,并对打印遗嘱的构成要件作出了要求。
在订立打印遗嘱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1、在形式上,打印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均要在该打印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对见证人的要求,见证人需要有见证能力,且见证人必须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以外的其他人;
3、在内容上,遗嘱系被继承人对其生前取得的合法财产的处分,并且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电脑打印出来的遗嘱是否是有效的吗
电脑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遗嘱的内容连同签名、日期,都是打印的,没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那么这份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打印的文字、笔体、大小不具有特殊性,无法判定是否为遗嘱人所立。
2.如果遗嘱人将遗嘱打印出来,在页尾签上了姓名和日期,并且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遗嘱内容非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视为自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所有代写的遗嘱是否都是有效的
并不是所有代写的遗嘱都是有效的,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打印的遗嘱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是否有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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