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盗窃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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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四川省关于盗窃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相关的犯罪事实分析,比如盗窃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四川当地法院可以对嫌疑人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嫌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川省关于盗窃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一、四川省关于盗窃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四川省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在四川涉嫌盗窃罪辩护律师的收费依据是怎样的?

1、侦查阶段:2000-1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件;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件。

四、涉嫌盗窃罪存在哪些情节可以从重处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涉嫌盗窃罪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六、涉嫌盗窃罪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七、涉嫌盗窃罪民事赔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川省关于盗窃的量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四川省当地司法机关可以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自行规定盗窃罪的数额定的标准,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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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盗窃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人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二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和盗窃珍贵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办理。 4、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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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类型主要包括实物证据(又称物证)书面证据(又称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五种形式。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仅凭被告人供述而缺乏其他关键性证据,并不足以定罪量刑;反之,倘若无被告人供述,但其他证据确凿且充分,同样可作为定罪依据。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如下:首先,该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次,犯罪行为人须实施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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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省盗窃罪最新定罪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并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在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二十五份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至二个月刑期
(2)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在此基础上,每再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分别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超过二十五份的,每增加七份,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件或者文物一件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二百五十份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三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国家文物二件的,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超过二百五十份的,每增加三十份,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伯伯很早就去外地打工了,但是没想到现在居然参与了盗窃,那么2018年四川省盗窃罪怎样量刑
[律师回复] 《刑法》第264条:
  盗窃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涉案金额的规定
  
1、数额较大: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盗窃罪情节的特别规定
  
1、以下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
  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3、几种特殊的盗窃情形
  
(1)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3)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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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量刑标准2017年中的盗窃案最新规定是什么,想了解一下最好是专业人员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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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六节盗窃罪 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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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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