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16000元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盗窃16000元属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形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看见有人入室盗窃怎么办?
1、看见有人入室盗窃可以拨打报警电话
(1)察觉入室盗窃时,首先考虑周边方便拿到的防身物品,比如钝器之类;
(2)第一时间取得通讯工具并报警。同时需要注意,一定要将自己的位置描述清楚;
(3)不支持与明显强势于己的对手进行对搏;
(4)如对方有暴力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享有无限制防卫权;一般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正当防卫,但是不能致死致残。
2、入室盗窃的量刑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包括行为人实际支配行为对象的时刻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为代为保管人,或为遗忘物拾得人、埋藏物发现人。
2、行为人实际支配行为对象的时刻不同。
盗窃罪行为人犯意产生之时并未实际支配行为对象,只是非法占有之意产生之后,基此犯意实施秘密盗取行为才获得行为对象的支配;侵占罪行为人则在犯意产生之前就有行为的实际支配。
3、危害行为不同。
盗窃罪的危害行为是秘密盗取,即采取自认为他人不知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存在非为自己控制转为自己控制的取得过程;侵占罪的危害行为则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二行为要素,且不以行为对象的位移为必要。
4、行为对象不同。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动产;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及遗忘物、埋藏物,且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也可能成为《刑法》第270条第1款侵占罪的行为对象。
对于盗窃财产数额为一万六千元的情形,即使是首次盗窃,也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犯了盗窃罪。当然即使法院作出了有罪的判决,也有可能会免除其刑事处罚。对盗窃16000判刑多久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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