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挣钱多离婚孩子判给谁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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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谁挣钱多离婚孩子判给谁吗?当然不是。小孩的生活成长要考虑很多因素,物质条件只是其中一项,其他的因素比如父母的学历、品格等等也是相当重要的考量因素。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作为区分标准,规定了具体年龄段所对应的抚养权考量条件。
谁挣钱多离婚孩子判给谁吗

一、谁挣钱多离婚孩子判给谁

当然不是。小孩的生活成长要考虑很多因素,物质条件只是其中一项,其他的因素比如父母的学历、品格等等也是相当重要的考量因素。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作为区分标准,规定了具体年龄段所对应的抚养权考量条件。

1.孩子在两岁以下的,原则是应当由母亲抚养。根据科学研究证明,孩子在2岁以内,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远远高于父亲,所以此种年龄段应当由母亲抚养较为适宜。除非母亲确实有着无法抚养孩子情形的,比如母亲重病在身无力抚养孩子、母亲身在监狱等等的,孩子才可以由父亲来抚养。

2.孩子在2岁到8岁之间的,需要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量。2岁到8岁的孩子,年龄较小,未形成较为成熟的自主意识,不具备一般的判别能力。所以,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以前的生活情况、父母的家庭情况、父母的学历、所从事的职业等的诸多因素,最终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孩子最终归父亲或母亲。

3.孩子在8岁以上的,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8岁以上的孩子,属于法律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经具备对一定的对事物的感知、理解和判别能力,同时,孩子才是抚养方面最直接的利益关系人。所以,8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4.抚养权归属是父母协商优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首先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只要父母协商一致,基本就是可以的。只有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二、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1、收集孩子有关的生活细节证件,比如孩子在您身边健康成长的照片、视频,证明您对孩子的陪伴比较多,孩子和您一起生活很快乐。

2、收集您为孩子生活、学习、培训班等付出较多的证据。可以是购物清单,培训班缴费记录,也可以是和学校老师、培训班老师沟通记录,以及您经常接送孩子、陪伴孩子上学放学、参加培训班的照片、视频。

3、收集您在物质方面更为有利的证据,来证明您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比如您的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只收集物质方面的证据,精神方面也不能忽视。如果对方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骂孩子,或者对方家暴等不良品行,这些都可以成为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证据。

4、一般情况下,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询问孩子的意见并做好相关笔录。所以,采取合理的方式和孩子沟通,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选择跟您一起生活的同时,将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谁挣钱多离婚孩子判给谁吗?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如果双方能够协商,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孩子日后的抚养问题。要是产生了纠纷,建议尽快起诉到法院。此时法院判决抚养权,往往会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父母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获得抚养权的概率就会大一些。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建议点击下面的按钮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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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人家里七个孩子,5个女儿2个儿子,2000年大女儿掏了6000元,二儿子掏了1万元,老人掏了剩余的钱共同买了一套房。二儿子与二儿媳与老人共同在一套生活18年后搬了出去。老人现在立了一份关于这套房子的遗嘱。遗嘱内容是:如果这个房子卖20万,给二儿子分2万,5个女儿一人一万,剩下的13万全部给大儿子。因为大儿子家是孙子,二儿子家是孙女。如果现在二儿子想挣权益,挣哪方面的权益?该如何挣?该和谁打官司?
[律师回复] 你好,双方都可以争取: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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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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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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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夫妻离婚孩子八周岁双方都挣孩子该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离婚孩子八周岁双方都挣孩子该归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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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谁挣的多孩子就归谁吗
离婚时谁挣的多孩子就归谁吗?当然不是。小孩的生活成长要考虑很多因素,物质条件只是其中一项,其他的因素比如父母的学历、品格等等也是相当重要的考量因素。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作为区分标准,规定了具体年龄段所对应的抚养权考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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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谁挣的钱多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多分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结婚时起,各自所得除了法律的特殊规定以及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即使钱都是一方挣的,也应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同时婚姻法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没有财产约定,离婚时婚后财产应平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当然就应当按协议分割财产。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夫妻离婚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如果离婚夫妻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只要做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就是有效的,至于夫妻是怎么来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会做出干涉。但要是诉讼分割离婚财产的话,其实也并不是谁挣的钱多就可以多分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离婚夫妻之间均等的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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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挣的钱多,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多分财产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结婚时起,各自所得除了法律的特殊规定以及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即使钱都是一方挣的,也应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同时婚姻法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没有财产约定,离婚时婚后财产应平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当然就应当按协议分割财产。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夫妻离婚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如果离婚夫妻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只要做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就是有效的,至于夫妻是怎么来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会做出干涉。但要是诉讼分割离婚财产的话,其实也并不是谁挣的钱多就可以多分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离婚夫妻之间均等的来分割。
离婚后,谁挣的钱多,离婚时就能多分到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丈夫每月挣钱比我多出几千元,婚后我们一起买了一套17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我们的感情不是很好,并随时做好了离婚的准备,但我丈夫说一旦离婚分割财产时,由于他平时挣钱多就应该多分,我应该少分。请问他说的对吗  律师解答:  你丈夫的说法不正确。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结婚时起,各自所得除了法律的特殊规定以及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即使钱都是一方挣的,也应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同时婚姻法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没有财产约定,离婚时婚后财产应平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当然就应当按协议分割财产。  相关知识: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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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谁挣的钱多小孩就归谁吗
离婚时谁挣的钱多小孩就归谁吗?当然不是。小孩的生活成长要考虑很多因素,物质条件只是其中一项,其他的因素比如父母的学历、品格等等也是相当重要的考量因素。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作为区分标准,规定了具体年龄段所对应的抚养权考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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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谁挣的钱多,离婚时就可以多分到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丈夫每月挣钱比我多出几千元,婚后我们一起买了一套17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我们的感情不是很好,并随时做好了离婚的准备,但我丈夫说一旦离婚分割财产时,由于他平时挣钱多就应该多分,我应该少分。请问他说的对吗  律师解答:  你丈夫的说法不正确。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结婚时起,各自所得除了法律的特殊规定以及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即使钱都是一方挣的,也应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同时婚姻法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没有财产约定,离婚时婚后财产应平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当然就应当按协议分割财产。  相关知识: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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