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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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主体指的是一般主体,就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方面通常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来作为目的,因此入室盗窃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指的就是一般主体。入室盗窃罪的量刑,则根据涉案金额以及情节严重程度来处罚。
入室盗窃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一、入室盗窃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入室盗窃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任何人都不得出于任何的理由,实施盗窃行为,这是由于此种行为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若是盗窃的金额已经满足了当地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那么盗窃行为人还有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盗窃罪。当然即使罪名成立,也是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能判缓刑吗?

盗窃犯罪是否能适用缓刑,具体还要看该案件的实际情况符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要是符合缓刑条件的话,那么就会在判刑的同时依法宣告缓刑。否则的话,就不会同时适用缓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盗窃罪犯罪分子是满足缓刑条件中的对象要求的,只要再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那么在判刑的同时宣告缓刑并非不可能。而要是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话,本身的量刑幅度就比较高了,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再适用缓刑。

三、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数额标准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数额上面一般是1000元——3000元以上。

2、情节标准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也可以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

入室盗窃罪的主体指的是一般主体在量刑时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以及涉案金额大小来依法处罚,其次需要注意不管盗窃多少金额,只要有入室盗窃行为本身就可以立案追诉,涉嫌盗窃罪。以上是关于入室盗窃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的相关回答,如还有其他想咨询的,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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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罪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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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和入室盗窃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室抢劫和入户盗窃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表现不同
入户具有非法性,即未经主人的同意擅自进入,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也就是以实施抢劫犯罪为目的。
非法侵入他人的住所,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如公然破门而入,秘密侵入,欺骗侵入等等。但行为人基于某种合法、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所,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则不属于“入户”抢劫,构成犯罪的,可按一般抢劫处理。
二、处罚不同
刑法确立入户抢劫做为加重处罚的法理依据。刑法加重处罚“入户抢劫”的本旨就在于保护居民家居生活的安宁平和、保护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入住宅权以及个人休养生息的隐私权利不受侵犯。
三、认定不同
“户”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而不是工作生活)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宾馆、临时搭建工棚、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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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罪的主体是什么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16岁及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擅自进入他人居所盗窃,且涉案严重,将受刑事处罚。入室盗窃犯罪不限于特定身份或年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可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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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怎么判,入室盗窃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盗窃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20元以上的。这里应注意三点:其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际窃取的财物的价值数额。盗窃信用并使用的,其盗窃数额应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其 二,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了当地执行标准的,在当地应当执行当地的标准;其 三,盗窃数额以人民币计算。盗窃外汇的,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2 上述数额标准只是一个原则界限,虽未达到但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盗窃罪: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同时,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盗窃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脏、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3 对于下列发生在特定场合或者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盗窃,司法解释规定有专门的数额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铁路运输过程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 (2)盗窃增殖税专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的标准。 4 盗窃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还是入户盗窃罪?
[律师回复]
一、入户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二、入户盗窃行为如何认定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笔者认为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入户抢劫”的解释。“入户盗窃”应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最高人民在《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入户抢劫”的规定,认定“入户盗窃”时,也应当注意“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对于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如果行为人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也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作出了一定的修改,其中明确规定,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如今对于入户盗窃的行为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并且此时不计算盗窃的次数与盗窃财物的多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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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罪的责任主体包括哪些人
入室盗窃罪的法律责任主体主要为满足法定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来说,个人达到十六岁后实施入室盗窃,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在涉及故意杀人、重伤、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犯罪时,才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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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寝室里盗窃算不算入室盗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户盗窃未果的是不是属于盗窃未遂要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才能确定,盗窃未果的原因是什么,是没有可盗窃的财物,还是被发现后未能得逞等情形。
入户盗窃未遂的界定:
入户盗窃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毫无疑问属于盗窃罪既遂。但是,对于入户盗窃,没有窃得财物或者窃得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是否就属于未遂呢 对这两种情形应当加以区分。
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与“数额较大”并列作为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说明“入户盗窃”并非要以数额较大为定罪标准。因此,对于“入户盗窃”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依据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断。行为人入户窃得财物的,无论财物价值大小,只要使财物脱离了户主的实际控制,就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以“入户盗窃”定罪处罚。相反,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由于未对户主的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的侵犯,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进入寝室盗窃属于入户盗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户盗窃未果的是不是属于盗窃未遂要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才能确定,盗窃未果的原因是什么,是没有可盗窃的财物,还是被发现后未能得逞等情形。
入户盗窃未遂的界定:
入户盗窃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毫无疑问属于盗窃罪既遂。但是,对于入户盗窃,没有窃得财物或者窃得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是否就属于未遂呢 对这两种情形应当加以区分。
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与“数额较大”并列作为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说明“入户盗窃”并非要以数额较大为定罪标准。因此,对于“入户盗窃”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依据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断。行为人入户窃得财物的,无论财物价值大小,只要使财物脱离了户主的实际控制,就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以“入户盗窃”定罪处罚。相反,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由于未对户主的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的侵犯,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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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罪的责任主体范围是什么
入室盗窃通常是指自然人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刑事责任年龄是认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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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寝室盗窃属于入户盗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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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未遂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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