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是属于侵犯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类型,我国以赌博为业或者是聚众赌博情形属于赌博罪,赌博不仅危害了社会的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同时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但仍有许多人想要不劳而获,认为自己可以通过赌博大捞一把,往往这种想法会造成自己更大的损失。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事业的,犯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以营利为目的,招引他人赌博的、与赌头有利益勾结,在赌场从事违法工作的或者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的均构成赌博罪。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邻居乡亲或者一些老年人,一般不构成犯罪,除非是涉及金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的。
在赌博罪的认定中,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这里的营利是从赌博本身获得财物的。如果是一些赌博游戏机以娱乐为目的,只收受门票或者贩卖游戏币营利,但游戏机本身的输赢并不能造成实际的财物营利或损失,则不构成赌博罪。
如果是开设赌场的,则犯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开设赌场罪认定中,不一定要以营利为目的,如上述举例的,开设赌博游戏机门店,只以收受门票或贩卖游戏币为目的营利,但是纵容或暗示店内玩家可以以游戏币交易,并从中抽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只要开设的门店且店内存在赌博行为,老板明知却不阻止的,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属于开设赌场罪。
二、参与赌博损失行政处罚是什么?
处五日以下五日行政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五日行政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参与赌博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参与赌博所损失的财物是否能追回?
如朋友间以消遣打发等为目的进行赌博行为,一般不会追回,这种情况损失金额也不算大。
而如果对方属于犯罪行为,并且损失金额较大,可以报警追回,但是由于参与赌博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赌资较大,一般会在赃款中扣除罚金,所以不会返还全款。同时犯罪嫌疑人如果将赃款挥霍一空且不具备退赃的能力,那么警方也爱莫能助了,不过在不退赃的情况下,公检法能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
赌博罪是属于什么犯罪类型,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现实生活当中构成赌博罪已经严重的侵犯到我们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必须要进行处罚。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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