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检失职罪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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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商检失职罪应当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判刑,《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量刑的幅度,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追究责任。我国商检失职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我国商检失职罪怎么判刑?

一、我国商检失职罪怎么判刑?

我国商检失职罪应当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判刑,《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商检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三、商检失职罪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商检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职守或者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守。在商检失职罪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

(一)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

根据《商品检验法》第五条规定,对于《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所列的商品(除经收货人、发货人申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检的外)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应当检验而不检验,并出于过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即构成商检失职罪。应当检验而不检验,既包括根本不作检验,又包括虽然检验但只对部分物品及内容进行检验,即不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就其品种、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作全面的检验。

(二)延误检验出证

是指虽然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进行了检验,但由于工作拖拉而致商品检验出具结果超出了法定的商品检验出证的期限。此时只要超出了时间,不论其检验结果是否出错都可构成商检失职罪客观行为。根据《商品检验法》规定,对进口商品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对出口商品则要求在不延误装运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

(三)错误出证

是指对应检商品进行检验后所出具的检验结果证明内容错误,与被检商品

商检标徽的客观情况不相符合,如把合格检验为不合格,不合格又检验成合格等。既可以是检验的全部内容不符合事实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如规格、数量、包装等部分内容不符合事实。

商检失职罪居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大批出口商品被退回或者给予外商巨额经济赔偿;大批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进口不合格商品不能使用、销售;严重损害了对外贸易关系;使国家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等。

我国商检失职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国家商检部门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对于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这个时候需要追究责任。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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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检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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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出来工作有几年了,现在是在质检局工作,但是前几天因为检查失职被抓了,那商检失职罪最高处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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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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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职守或者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守。在商检失职罪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
(一)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
根据《商品检验法》[1] 第五条规定,对于《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所列的商品(除经收货人、发货人申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检的外)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应当检验而不检验,并出于过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即构成商检失职罪。应当检验而不检验,既包括根本不作检验,又包括虽然检验但只对部分物品及内容进行检验,即不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就其品种、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作全面的检验。
(二)延误检验出证
是指虽然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进行了检验,但由于工作拖拉而致商品检验出具结果超出了法定的商品检验出证的期限。此时只要超出了时间,不论其检验结果是否出错都可构成商检失职罪客观行为。根据《商品检验法》规定,对进口商品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对出口商品则要求在不延误装运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
(三)错误出证
是指对应检商品进行检验后所出具的检验结果证明内容错误,与被检商品
商检标徽
商检标徽
的客观情况不相符合,如把合格检验为不合格,不合格又检验成合格等。既可以是检验的全部内容不符合事实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如规格、数量、包装等部分内容不符合事实。
商检失职罪居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大批出口商品被退回或者给予外商巨额经济赔偿;大批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进口不合格商品不能使用、销售;严重损害了对外贸易关系;使国家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等。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就是对商检失职罪最高处罚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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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失职罪的表现形式
商检失职罪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1、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2、延误检验出证3、错误出证是指对应检商品进行检验后所出具的检验结果证明内容错误,与被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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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校学生我想找关于商检失职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我不懂所以来找一下有关资料。谢谢。
[律师回复] 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二、涌职犯罪案件
(二十三)商检失职案(第412条第2款)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刑法处罚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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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失职罪的司法解释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检验的商品不确实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就是商检失职罪的表现。本罪的危害程度很大,本文就本罪的相关规定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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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出来工作有几年了,之前是在一家单位工作,现在是在质检局工作,但是前几天是因为失职被抓了,但是他又不懂这个罪是什么,那商检失职罪构成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商检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职守或者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守。在商检失职罪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
(一)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
根据《商品检验法》[1] 第五条规定,对于《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所列的商品(除经收货人、发货人申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检的外)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应当检验而不检验,并出于过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即构成商检失职罪。应当检验而不检验,既包括根本不作检验,又包括虽然检验但只对部分物品及内容进行检验,即不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就其品种、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作全面的检验。
(二)延误检验出证
是指虽然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进行了检验,但由于工作拖拉而致商品检验出具结果超出了法定的商品检验出证的期限。此时只要超出了时间,不论其检验结果是否出错都可构成商检失职罪客观行为。根据《商品检验法》规定,对进口商品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对出口商品则要求在不延误装运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以上就是对商检失职罪构成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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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朋友说起了一个名词,是之前从没有了解过的,是关于逃避商检罪,对这个罪名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想问一下在我国如果逃避商检罪如何处置呢?
[律师回复] 2015年11月新实施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相关知识
1、商检是什么
商检的全称即是商品检验,由商检机构出单证明你的货物经检验符合怎样的品质和数量,买家凭借你出具的商检单可以了解到货物的品质是否与其需求的一致。
2、商检机构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中国国内最权威、最大的检验机构。一般中国产品出口都由此处进行商品检验。“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起来叫“国家质量监督与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前者对外贸,后者对内贸。国际上最公立的商检机构是瑞士的sgs,在中国主要城市也设有办事处。
3、商检费用
根据申报商检的货物价值来收取费用。一般在货值的千分之二左右。定价依据是用于出口报关的发票上显示的货值。
4、需要商检的货物
客户需要商检的:客户为保证自己收到的货和合同订立的一致,会要求你办理商检并出具商检单。
中国需要法检货物:出口货物有些国家规定必须在出口前作商检。
进口国需要法检的货物:进口国可能对某些中国出口的货物规定必须检验。检验可能可以在中国进行,也可能要在进口地进行。
和的情况请事先与客户了解好。如果是的话,到当地商检局用营业执照复印件备一个案,以后就可以直接在商检局申请商检。
以上资料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在我国逃避商检罪如何处置的详细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逃避商检罪,不经过检验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话,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会处相应的罚金。商品检验也是为了使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市场经济体制的管控能够更加规范,各位商家一定要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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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商检失职罪是什么?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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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最近我的好朋友打算写一篇论文,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样书写,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构成商检失职罪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商检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商检验制度既是一种国际惯例,同时对于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责任重大,如果商检失职,致使不合格的商品进口或出口,或者合格的商品不能进口或出口,就会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破坏对外经贸关系,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商检商品
客观要件
商检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职守或者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守。在商检失职罪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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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
根据《商品检验法》[1]第五条规定,对于《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所列的商品(除经收货人、发货人申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检的外)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应当检验而不检验,并出于过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即构成商检失职罪。应当检验而不检验,既包括根本不作检验,又包括虽然检验但只对部分物品及内容进行检验,即不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就其品种、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作全面的检验。
(二)延误检验出证
是指虽然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进行了检验,但由于工作拖拉而致商品检验出具结果超出了法定的商品检验出证的期限。此时只要超出了时间,不论其检验结果是否出错都可构成商检失职罪客观行为。根据《商品检验法》规定,对进口商品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对出口商品则要求在不延误装运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
(三)错误出证
是指对应检商品进行检验后所出具的检验结果证明内容错误,与被检商品的客观情况不相符合,如把合格检验为不合格,不合格又检验成合格等。既可以是检验的全部内容不符合事实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如规格、数量、包装等部分内容不符合事实。
商检标徽
商检失职罪居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大批出口商品被退回或者给予外商巨额经济赔偿;大批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进口不合格商品不能使用、销售;严重损害了对外贸易关系;使国家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等。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二)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三)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我在微商那里买了一些化妆品,感觉有质量问题,询问之后才发现这是他在国外购买的三无产品,这个是逃避商检吗?什么是逃避商检罪?
[律师回复]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逃避商检罪的前提是: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逃避商检罪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1.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的行为。其中,“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是指根据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制定、调整并公布《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的商品。根据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是指行为人将进口商品未报经商检机构检验,就自行将该商品在境内销售或者自行使用的情况。行为人在未报经检验就自行销售、使用的行为,直接破坏了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监督和管理。
2.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行为。“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是指没有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就自行出口的行为。因为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出口条件,是应经商检机构通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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