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向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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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女方向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女方向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一、女方向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一、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二、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三、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离婚去什么地方起诉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有关定居国外的华侨的案件:

(1)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那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地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女方向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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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向女方借钱没打借条离婚可以向男方赔偿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在婚姻关系续存期内的债务问题:
只要这笔借款,在发生时女方不知情,那么就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而算作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可以拒绝承担。
这就像分财产时,有些事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对方不能分得。
男方结婚前买了房子,付清了房款,然后结婚,
那么离婚时,女方是没有权利来分房子的。
房子是婚前买的且结清房款,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同样的道理
非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非共同债务也不能分担。
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借的债务,应共同承担,
或者一方借的债务,借时另一方知情也同意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消费。
否则,就不能算共同债务,只能算个人债务。
你的关键,是要拿出你不知情的证据,
因为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现在你提出,拒绝承担7万元的债务,那你就要拿出,那7万元不应该由你承担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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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向男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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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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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执行,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向申请执行时,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 ①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②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的法律文书; (3)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申请执行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 (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例如,当事人如果作为申请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申请执行的,则应当再提供该辖区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再审后怎样向法院递交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再审如何向递交 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提交。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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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赔偿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赔偿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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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诉讼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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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向男方提出离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爱到尽头,复水难收,爱也悠悠,恨也悠悠。虽然情到尽处,但“离婚”二字,却很难开口。现代社会,包办、买卖婚姻微乎其微,绝大多数婚姻,不论现在如何悲怆、受伤和无奈,在起初时,总有一段相对美好的回忆。因此,开口提离婚,并不是每一个当事人都能从容做到的。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离婚的起因一般有二种:  
第一种,双方无法容忍型。  由于婚后矛盾不断,双方均能感到身心疲惫。不论是因为性格不和,还是因为涉及婚外情
第三者,经常的争吵和相互的冷暴力,会一点点褪去曾经的美好,使双方均深深陷入困境。心情就像被笼罩在阴云下,压抑、烦躁、易怒,有时候一些很琐碎的事,就可能成为家庭大战的导火索。可能在不止一次的争吵中,提到过离婚问题,但都不是正式提及的。虽然没有正式提及,但双方都已想到过离婚,并都有心理准备了。因此,在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提起离婚,是非常自然的事,对方一般也有心理准备接受离婚的要求。  
第二种,一方不愿继续型。  夫妻性格完全默契融和是不现实的。双方的生活观念、教育背景、心理素质不同,会导致对生活现状的要求不同。不论一方是否存在过错,既然一方准备提出离婚,双方的婚姻质量一定会相当差。一般不会存在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真正感到突然,一点儿预料都没有的情况。但是出于各种考虑,以及本人的状况,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可能不会同意离婚。  正因为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预料,所以一方有时候不好张口。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分二步走,告之对方自己有提起离婚的可能。
第一步是傍敲侧击阶段。即在适合的场所,用适合的话,表达自己可能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让对方有一个意识到和初步适应的时间段。比如,用假设、如果离婚之类的言语,探视对方的反应;
第二步是正式谈判阶段。即在对方情绪相对稳定的时候,比较认真和正式的和对方就离婚的问题进行商议。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一般建议在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合环境比较好,是一个相对好的沟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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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是否需要向女方支付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非强制性,适用于一方因过错导致婚姻破裂情况。索赔需由无过错方对有过错方提出,基于过错引发离婚,须在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即使离婚后,无过错方仍有权单独起诉。法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同居、家暴、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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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向男方提出离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爱到尽头,复水难收,爱也悠悠,恨也悠悠。虽然情到尽处,但“离婚”二字,却很难开口。现代社会,包办、买卖婚姻微乎其微,绝大多数婚姻,不论现在如何悲怆、受伤和无奈,在起初时,总有一段相对美好的回忆。因此,开口提离婚,并不是每一个当事人都能从容做到的。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离婚的起因一般有二种:  
第一种,双方无法容忍型。  由于婚后矛盾不断,双方均能感到身心疲惫。不论是因为性格不和,还是因为涉及婚外情
第三者,经常的争吵和相互的冷暴力,会一点点褪去曾经的美好,使双方均深深陷入困境。心情就像被笼罩在阴云下,压抑、烦躁、易怒,有时候一些很琐碎的事,就可能成为家庭大战的导火索。可能在不止一次的争吵中,提到过离婚问题,但都不是正式提及的。虽然没有正式提及,但双方都已想到过离婚,并都有心理准备了。因此,在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提起离婚,是非常自然的事,对方一般也有心理准备接受离婚的要求。  
第二种,一方不愿继续型。  夫妻性格完全默契融和是不现实的。双方的生活观念、教育背景、心理素质不同,会导致对生活现状的要求不同。不论一方是否存在过错,既然一方准备提出离婚,双方的婚姻质量一定会相当差。一般不会存在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真正感到突然,一点儿预料都没有的情况。但是出于各种考虑,以及本人的状况,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可能不会同意离婚。  正因为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预料,所以一方有时候不好张口。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分二步走,告之对方自己有提起离婚的可能。
第一步是傍敲侧击阶段。即在适合的场所,用适合的话,表达自己可能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让对方有一个意识到和初步适应的时间段。比如,用假设、如果离婚之类的言语,探视对方的反应;
第二步是正式谈判阶段。即在对方情绪相对稳定的时候,比较认真和正式的和对方就离婚的问题进行商议。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一般建议在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合环境比较好,是一个相对好的沟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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