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对外债务首先应当用公司的财产来承担,如果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债务的,则如果是普通合伙的,由所以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合伙的,则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企业合并后的债务怎么承担
1、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2、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3、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欠债人死亡债务怎么来承担
欠债人死亡的债务应该由以下人员承担: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合伙人怎么承担对外债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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