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有固定收入的,要给付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是否可以不给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
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但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离婚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协议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需要如何解决
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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