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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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权人可以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吗问题带来帮助。
债权人可以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吗

一、债权人可以就一方婚后债务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吗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将债务人与其配偶一同起诉,但不能单独起诉债务人的配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债权人就债务人延期其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

可以行使代位权,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债权人就债务人延期其债权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

可以行使代位权,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债权人可以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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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权利人主张权利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但权利人主张权利必须向债务人主张,且这种主张权利的意思必须到达债务人否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因为诉讼时效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此权利主要是指向人民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因此可以说,诉讼时效制度所支持的仅是权利人的司法保护请求权,而非债权本身。当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因债务人躲债、下落不明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到达债务人时,表明权利人的权利目的能否实现已经受到严重威胁,此时若权利人仍未向人民提讼请求司法保护,说明权利人怠于行使该权利,因此,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不能到达债务人时,仅有权利人主观上未放弃权利的意思,诉讼时效不能中断。当权利人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诉讼时效不能中断。但依照最高人民民法通则解释意见的规定,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主张权利时,诉讼时效应中断另最高审理涉及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签收债务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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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权人能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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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抵押人主张债权是否及于债务人
[律师回复] 对于向抵押人主张债权是否及于债务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不仅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而且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断。
2008年5月28日,黄某向廖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还款期限为2009年5月28日,由石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还款日起两年。借款到期后,黄某不知去向,廖某于2009年12月21日向保证人石某催收借款,因石某也未能联系上黄某,石某便不同意偿还借款。2011年12月10日,廖某至,要求黄某、石某偿还借款3万元。本案中,廖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即廖某向保证人石某主张债权的效力是否及于债务人黄某
关于廖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廖某向保证人石某主张债权的效力是否及于债务人黄某,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因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必然导致从债务也超过诉讼时效,故廖某要求黄某、石某偿还借款胜诉权均已丧失。
第二种观点认为,主张债权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超过诉讼时效将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廖某在诉讼时效内仅向石某主张债权,而未向黄某主张债权,故廖某仅可以要求石某承担责任。
第三种观点认为,债权人对保证人主张债权的效力及于债务人,故廖某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石某主张债权,其效力及于债务人黄某,廖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案件诉讼时效相应作出修改。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根据该条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不仅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而且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断。本案中,廖某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石某催还借款,其对保证人石某及债务人黄某的诉讼时效同时发生中断,故廖某对黄某及石某主张偿还借款的诉求均得到法律的支持,黄某并没有因不知去向而不须偿还借款。事实上,法律作此规定无疑是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否则,债务能轻易免除,债权人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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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能否以配偶不同意主张不卖了买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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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够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债权人能够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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