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后女方不抚养孩子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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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孩子后女方不抚养孩子如何处理?

一、生完孩子后女方不抚养孩子如何处理?

生完孩子后女方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承担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要给抚养费。

离婚抚养费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形: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孩子户口在女方家离婚如何判抚养权归属

户口不是判定抚养权的主要参考因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会按照下列标准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则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确定抚养权归谁,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生完孩子后女方不抚养孩子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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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岗位补贴等。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高中以下)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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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抚养费能否一次性领取完毕
[律师回复] 对于工亡抚养费能否一次性领取完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一次性领取工亡亲属抚养费。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赔偿标准先不用着急打听,因为这是有明确规定的,认定为工亡后再查看也不晚:目前应先办理的,应是确定是否工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的问题。
2、“在工作时,操作机器,出现意外,当场死亡,是否属于工亡”:
(1)如果该厂有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用工单位:你朋友父亲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害死亡,应当属于工伤死亡。
(2)如果该厂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但可以按工伤死亡的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3、建议:
(1)如果厂方有营业执照、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催促老板在事故后30天内为你朋友父亲申报工伤死亡;如果老板不给申报,你朋友家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厂子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死亡。
(2)拿到工亡认定书后,再索赔:如果厂方已经为你朋友父亲交了工伤险,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如果没有交工伤险,向老板索要全部赔偿。
(3)如果不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可以按工亡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4、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
(1)可以领取的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工厂所在地设区市的人民政府确定。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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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生完孩子后不抚养孩子该如何处理
男方在女方产后不履行新生儿抚养责任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女方分担抚养费用,数额依据子女需求、双方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稳定收入者,抚养费占月收入20%-30%,养育多个子女比例可达50%。无固定收入者,以年所得或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按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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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完后男方能要回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哺乳期完后男方能要回抚养权吗问题解答如下, 哺乳期完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可以和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功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
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此外,要更换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只能出现如下情况,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那么会予以支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了解了一些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之后,我们到底该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的认可。
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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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厂有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用工单位:你朋友父亲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害死亡,应当属于工伤死亡。
(2)如果该厂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但可以按工伤死亡的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3、建议:
(1)如果厂方有营业执照、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催促老板在事故后30天内为你朋友父亲申报工伤死亡;如果老板不给申报,你朋友家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厂子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死亡。
(2)拿到工亡认定书后,再索赔:如果厂方已经为你朋友父亲交了工伤险,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如果没有交工伤险,向老板索要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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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
(1)可以领取的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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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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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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