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怎样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认定,另一种是被动认定。主动认定是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生权利纠纷的目的,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被动认定是在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二、认定驰名商标的材料有哪些
认定驰名商标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
《商标法》第四十条
通过商标案件诉讼的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三、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有什么
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有: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3.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4.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怎样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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