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婚前隐瞒患有乙肝违法吗
乙肝一般不属于重大疾病,因此婚前一方隐瞒患有乙肝并不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对于“重大疾病”,其涵盖的范围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是根据《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判断。
《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同时,《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对于“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的含义,《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作出了具体规定: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吗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专属于一方的财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双方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婚前财产不会随着婚姻的延续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一方婚前隐瞒患有乙肝违法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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