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办理条件包括什么
遗嘱公证办理条件包括: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深圳遗嘱公证公证处在哪里
深圳遗嘱公证公证处位置。公证处即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机构。如下:1、兴业综合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2、国投综合部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4、5楼;3、天平综合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4楼;4、海岸综合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西座7楼;5、光明综合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华裕路4栋10号商铺;6、新浩e都服务窗口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e都裙楼B座一楼101G、101H。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三、满足什么条件的遗嘱会生效
遗嘱继承生效条件如下:
一、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处分的遗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六、遗嘱具有合法的形式。遗嘱的形式包括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自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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