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怎么确定
遗产管理人一般是遗嘱执行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们可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定变化如下:
一、新增继承开始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
二、增加丧失继承权和继承权宽恕制度规定;
三、新增侄、甥可以代位继承;
四、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
五、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六、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民法典继承遗产规定是什么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大了,《民法典》出台后,如果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了,他们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大伯、舅舅等人的遗产。
2、遗产的范围扩大了,《民法典》将遗产概括表述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包括网络资产、虚拟资产等,比如游戏装备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3、增加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继承人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行为或者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4、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遗嘱的效力统一按照订立时间先后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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