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案件怎样诉讼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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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继承案件怎样诉讼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继承案件怎样诉讼

一、继承案件怎样诉讼

继承案件的诉讼流程是:

1.原告方可以拿着起诉状身份证和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起诉;

2.法院受理后,及时缴纳诉讼费

3.接收被告的证据,并做好开庭准备;

4.参加法院组织的调解;

5.调解不成的,法院开庭审理

6.判决。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怎样取得继承权

继承权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得:

一、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也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法定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依照遗嘱取得。本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人可以通过被继承人立的遗嘱获得继承权,也就是被继承人依法用遗嘱的方式授于继承人继承权。

三、依照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被继承人可以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在完成了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可以获得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怎样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继承案件怎样诉讼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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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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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诉讼继承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判决。
三、两种继承方式进行分析及比较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上海的很多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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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部分;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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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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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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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以上关于“原告死亡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能否继续”的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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