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立遗嘱的程序根据种类的不同,程序也不同: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并且效力最高。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2.自书遗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且没有非法内容的有效;
3.代书遗嘱。由他人代笔书写,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并由见证人、遗嘱人和代书人签名,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有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主要有以上四种遗嘱,他们的程序也有不同,总之立遗嘱要尽量公正、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服务准备材料有:
1、身份证、户口本;
2、遗嘱;
3、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公证遗嘱的手续如下: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提交遗嘱或相关材料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员审查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公证员作笔录并制作书面材料;
3、经过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并由遗嘱人签名。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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