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通过了公告期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商标通过了公告期是什么意思问题带来帮助。
商标通过了公告期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通过了公告期是什么意思

商标通过了公告期是指商标已经完成了商标注册的全部程序,可以领取商标注册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商标专用权,应当依法申请商标注册。且商标局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依法予以初步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三个月异议公告,异议期限届满,无人异议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意思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驰名商标在我国实行个案认定,在商标纠纷发生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之后的纠纷中并不理所当然地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除了上述限制,驰名商标的使用和普通商标一样,但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强于普通已注册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可以禁止他人在所有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同普通已注册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三、商标异议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是指: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商标通过了公告期是什么意思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标通过了公告期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6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5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35****820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790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73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宣告商标无效什么意思?
宣告商标无效时违反商标的法律规定,或者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商标,可以由商标局宣告注册的商标时无效的,或者是请求商标评审的委员会可以宣告注册的商标是无效的确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已备案、房产已预告、商品房已预告是什么意思和区别
[律师回复] 已备案,是买了商品房,付款以后,因为证件或者时间安排什么的不合适,还没有来得及办理正式产权,就可以先办理房管局的简单备案登记,手续和时间要求相对简单,可以防止卖房者再卖给其他人、恶意抵押。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上市买卖后,每套房子只有一个唯一编号,而后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预登记,你买房后,签订合同,这套房子的合同就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如果你不想买了,你就不能更名给别人,只能当2手房买卖呢。“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义:告诉别人,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该登记。意义:预先申明,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银行)了,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银行)和购房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宣告商标无效什么意思?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宣告商标无效什么意思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已备案、商品房已预告分别是什么意思和区别?
[律师回复] 已备案,是买了商品房,付款以后,因为证件或者时间安排什么的不合适,还没有来得及办理正式产权,就可以先办理房管局的简单备案登记,手续和时间要求相对简单,可以防止卖房者再卖给其他人、恶意抵押。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上市买卖后,每套房子只有一个唯一编号,而后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预登记,你买房后,签订合同,这套房子的合同就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如果你不想买了,你就不能更名给别人,只能当2手房买卖呢。“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义:告诉别人,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该登记。意义:预先申明,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银行)了,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银行)和购房人。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7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标标识是什么意思,商标商标标志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包括注册商标标识和未注册商标标识。商标标识是一个法律名词,所指的是带有商标图样的用于包装、装饰、美化、说明、宣传商品的物质载体。注册商标标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 “TM” 是“商标”的英文“trademark”的缩写,“R”是“注册”的英文“register”的缩写。“TM”和“R”都起提示性作用,通常它们都出现在一些标志的右上角或右下角,“TM”表明声明该标志是作为商标使用,而“R”则表明该标志已经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我国法律对R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但对TM的使用和管理没有规定,只要是经营者想告知他人某标志是其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无论该标志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都可以使用 “TM”标识。但必须明确的是,“R”作为注册商标特殊符号,只有在商标正式注册后才能标注,否则就是假冒商标,会受到处罚。带“TM”标识的商标如果跟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构成对其他商标侵权,也会受到处罚。还有,带“TM”标识的商标如果不及时注册,其他企业抢注了这个商标,那么他人抢注的商标正式注册后,这家企业也不能再使用这个带“TM”标识的商标,否则就构成侵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宣告无效: 对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且通过欺诈或其他不当手段获得注册资格,商标局将宣告其无效。 其他单位或个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申请。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拆迁公告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公告是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拆迁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向被拆迁人宣布拆迁决定的一种方式。因为房屋拆迁涉及面很广,关系到许多居民、单位的切身利益,为便于公众阅读知晓的公告方式,有利于让公众知晓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以及其他关于拆迁的事项。其目的之一是,让被拆迁人理解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是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服从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其目的之二是,告知被拆迁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为了使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和具体落实,拆迁公告发出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耐心、仔细地为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对拆迁范围内的每个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做深入调查。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准备。 拆迁公告,一经发出,就要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自公告确定的拆迁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各公民、法人或其他单位分别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丧失,收归为国有,并同时交付给拆迁人享有。虽在拆迁公告前,拆迁人已经取得公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未直接实现对土地的控制和支配。一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出拆迁公告,拆迁人就实际地成为国有土地使用的享有者。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限制,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 3.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拆迁人享有要求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权利,而拆迁人负有此义务。 4.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其他附着物。未开工的项目,不得开工;正在开工的项目,应立即停工。
拆迁公告上的公告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公告是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拆迁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向被拆迁人宣布拆迁决定的一种方式。因为房屋拆迁涉及面很广,关系到许多居民、单位的切身利益,为便于公众阅读知晓的公告方式,有利于让公众知晓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以及其他关于拆迁的事项。其目的之一是,让被拆迁人理解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是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服从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其目的之二是,告知被拆迁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为了使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和具体落实,拆迁公告发出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耐心、仔细地为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对拆迁范围内的每个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做深入调查。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准备。 拆迁公告,一经发出,就要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自公告确定的拆迁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各公民、法人或其他单位分别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丧失,收归为国有,并同时交付给拆迁人享有。虽在拆迁公告前,拆迁人已经取得公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未直接实现对土地的控制和支配。一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出拆迁公告,拆迁人就实际地成为国有土地使用的享有者。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限制,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 3.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拆迁人享有要求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权利,而拆迁人负有此义务。 4.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其他附着物。未开工的项目,不得开工;正在开工的项目,应立即停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的无效公告意思就是注册商标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而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是无效的商标,商标注册过程当中要进行公示,商标被宣告无效以后自然也要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无效的原因可能是涉嫌侵权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等原因。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转公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商转公,其条件是什么 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申请商转公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各省市规定不 一,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商转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原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房地产证复印件;预售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地产证的,可以不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 (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内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应当提交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当当面核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内容并签署确认。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买商改住,商改住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什么意思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的意思是,在他人向主管部门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之后,商标所有权人针对对方的这种申请进行反驳的一种权利。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主管部门收到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要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提出答辩的时间。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拆迁公告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公告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公告是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拆迁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向被拆迁人宣布拆迁决定的一种方式。因为房屋拆迁涉及面很广,关系到许多居民、单位的切身利益,为便于公众阅读知晓的公告方式,有利于让公众知晓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以及其他关于拆迁的事项。其目的之一是,让被拆迁人理解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是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服从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其目的之二是,告知被拆迁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为了使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和具体落实,拆迁公告发出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耐心、仔细地为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对拆迁范围内的每个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做深入调查。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准备。
拆迁公告,一经发出,就要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自公告确定的拆迁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各公民、法人或其他单位分别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丧失,收归为国有,并同时交付给拆迁人享有。虽在拆迁公告前,拆迁人已经取得公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未直接实现对土地的控制和支配。一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出拆迁公告,拆迁人就实际地成为国有土地使用的享有者。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限制,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
3.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拆迁人享有要求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权利,而拆迁人负有此义务。
4.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其他附着物。未开工的项目,不得开工;正在开工的项目,应立即停工。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减资公告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减资公告是指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登报公告,需在当地省市级非娱乐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办理登报;
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变更登记。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备注:复件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商标通过了公告期是什么意思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