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商标侵权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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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怎么才算商标侵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怎么才算商标侵权

一、怎么才算商标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算是商标侵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被投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被投诉商标侵权的,可以先找商标权利人进行协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一、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1、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

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侵害商标权应怎么处理

侵犯商标权的可以协商、调解、投诉、起诉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商标侵权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怎么才算商标侵权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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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算商标侵权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1)被控侵权的商标(2)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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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判定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要比较被控侵权标记与已注册商标是否相似或相同。 其次,需确认涉案商品与注册商标对应商品是否一致或相关。 同时,还需审查被控行为是否涉及商标实际运用,如未经许可使用相似标记、销售侵权商品、非法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以及未经同意替换商标并推向市场。 满足这些标准,可认定为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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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渠道、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法律特征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属复杂客体。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采用了秘密窃取、物质引诱或者胁迫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所有的商业秘密;
2、行为人采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泄露、转让因工作而使用的商业秘密。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具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只要实施了窃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属于商业秘密所有人的商业秘密,都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有两种形式:
1、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而故意侵犯;
2、过失,即应当知道于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侵犯行为。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实践中,该罪的犯罪动机表现为:
(1)为了交换利益而披露商业秘密;
(2)为自己从事不正当竞争而使用商业秘密;
(3)为击败同业竞争对手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4)为出卖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5)为报复或泄愤而披露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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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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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泄露、转让因工作而使用的商业秘密。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具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只要实施了窃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属于商业秘密所有人的商业秘密,都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有两种形式:
1、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而故意侵犯;
2、过失,即应当知道于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侵犯行为。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实践中,该罪的犯罪动机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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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属复杂客体。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采用了秘密窃取、物质引诱或者胁迫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所有的商业秘密;
2、行为人采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泄露、转让因工作而使用的商业秘密。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具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只要实施了窃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属于商业秘密所有人的商业秘密,都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有两种形式:
1、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而故意侵犯;
2、过失,即应当知道于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侵犯行为。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实践中,该罪的犯罪动机表现为:
(1)为了交换利益而披露商业秘密;
(2)为自己从事不正当竞争而使用商业秘密;
(3)为击败同业竞争对手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4)为出卖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5)为报复或泄愤而披露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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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算商标侵权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如何才算商标侵权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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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怎样才算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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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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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为人采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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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具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只要实施了窃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属于商业秘密所有人的商业秘密,都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有两种形式:
1、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而故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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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属复杂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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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而故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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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怎样维权
总的来说,只要是对他人注册商标权益有侵害行为的,那么都是属于对商标的侵权。具体而言,商标侵权的行为就包括在尚未取得商标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就在同样的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已经注册或者比较类似的商标。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其实也会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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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怎么样才会构成侵犯商业信誉
[律师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是社会对其生产、经营、商品、服务等方而的质量、信用、声誉的客观认识与评价。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对竞争对手不利的事实;所谓散布,是指以各种可以使众人知道的方法扩散其所捏造的虚伪事实。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即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言论,既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又可以出现在产品发布会上;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书信等方法,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散布既可以在公众场合为之,又可以向某些与竞争对手有特定业务关系的经营者传播,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本罪的行为特征的表述是捏造并散布,必须同时具备两行为才可能构成本罪;
至于其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当众散布,又可以不当其面散布。归纳起来,则主要是:
(1)在公开场合,如订货会、交易会、产品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扬所捏造的事实;
(2)利用公开信、传单、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诋毁他人及产品;
(3)在经营活动中利用销售、业务洽谈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尤其是被损害人的固定客户贬抑对方;
(4)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散布虚构的事实;
(5)以顾客、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监督部门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作虚假投诉,损害其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
(6)在社会公众中造谣并加以传播;等等。
诽谤行为需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商业诽谤行为而导致失去消费者的信赖,商品滞销,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他人濒临破产等。所谓情节严重,虽指多次实施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损害多人的商誉的行为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本罪的主体多为经营者,为在市场上占据位置,以诽谤的方式毁损竞争对手。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商标侵权是不是要当事人起诉工商局才会介入
[律师回复] 商标侵权的行为,如果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查到也会予以查处,并不是只有当事人工商局才能介入。  工商管理局的职责: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商标法》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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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算侵权商标权?
侵权商标权的行为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以及还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用商品;以及还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相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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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标侵权是不是要当事人起诉工商局才会介入
[律师回复] 商标侵权的行为,如果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查到也会予以查处,并不是只有当事人工商局才能介入。  工商管理局的职责: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商标法》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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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是不是要先起诉工商局,然后才能起诉
[律师回复] 商标侵权的行为,如果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查到也会予以查处,并不是只有当事人工商局才能介入。  工商管理局的职责: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商标法》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商标侵权是不是要当事人起诉工商局才会介入
[律师回复] 商标侵权的行为,如果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查到也会予以查处,并不是只有当事人工商局才能介入。  工商管理局的职责: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商标法》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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