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朋友最近打算加盟开一家车店,所以想要了解一下车辆挂靠协议与车辆靠挂经营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车辆挂靠协议与车辆靠挂经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将其自有车辆挂靠至甲方名下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指挂靠车辆信息如下:
品牌:;型号:
车架号:;发动机号:
营运证:;
第二条经营期限
挂靠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挂靠细则
1、乙方将自有汽车以甲方名称(变更)登记上户注册,车辆登记注册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在挂靠期间内,乙方仍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挂靠费用。
2、挂靠协议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向缴纳元的保证金,并将变更登记后机动车登记证交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挂靠协议。
3、乙方应在根据甲方要求办理车辆登记备案手续,并将登记后的车牌照报备甲方存档。
4、与车辆相关的规费、税费、保险费、养护费等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费用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涉及车辆保险险种、费率以及车辆养护标准均由甲方确定,乙方无条件接受。以上项目的相关费用统一由甲方安排缴纳,乙方应于该项费用缴纳前5日内将相关费用交至甲方处。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挂靠协议。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和保险押金,也不享受相关收益。
5、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甲方代为支付的全部费用后,甲方将牌证退还乙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终止本合同。
6、甲、乙双方充分理解本协议下所建立的车辆挂靠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不接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条款限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动或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于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第四条权责义务
1、乙方作为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人,负责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靠期间的养路费、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2、乙方须自行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及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自愿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陷入纠纷甚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扣除保证金或将其抵押的不动产通过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等),并有权对乙方进行不低于元的罚款。
4、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等工资、奖金、福利、医疗费(含行车过程中的伤、残、亡等费用)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证办理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如违章驾驶、交通肇事等)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若导致甲方陷入以上纠纷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并有权对乙方进行不低于元的罚款。
6、挂靠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让车辆、牌、证等,并要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挂靠关系。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挂靠车辆上加装GPS定位系统,甲方提出指定运输作业路线要求的,乙方必须遵守,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挂靠关系。
8、乙方需保证车辆符合国家运营标准,否则甲方可以随时拒绝乙方挂靠并解除本协议。
9、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事宜,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驾驶员和送货员如果存在客户投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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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应检查货物是否完好,是否与交接单据相吻合;一旦乙方签字确认交接明细,则视为乙方已经查验货物,如出现货物缺失,损坏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违反协议约定,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函费、公证费等费用)。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2、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正文结束,以下为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