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别人偷东西属于名誉侵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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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诽谤别人偷东西属于名誉侵权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诽谤别人偷东西属于名誉侵权吗

一、诽谤别人偷东西属于名誉侵权

诽谤别人偷东西是名誉侵权。名誉侵权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他人偷东西已经构成公然贬损人格,情节严重恶劣。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名誉侵权和诽谤罪的区别有哪些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诽谤别人偷东西属于名誉侵权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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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诽谤别人偷东西是诽谤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诽谤别人偷东西是诽谤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构成要件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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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和名誉侵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诽谤罪和名誉侵权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一、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共同之处
1、二者侵害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
2、行为方式基本相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一般均可成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3、行为后果都是造成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的损害,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二、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因此不再被认为是普通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
4、危害后果不同。诽谤罪的危害结果,是对社会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虽然也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还远未达到这样的程度;
诽谤罪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很多相同之处,其关键的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侵害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否则只构成民事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因此,把握好一个分寸也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既相互联系,又区别对待,对此,法律上都有相应的刑法规则以及处罚措施,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喷子们已经占据了世界的“言论自由”的今天,了解更多这些相关词语的意义,能够防止日常生活中出现同样的事情,也能够避免自己因为不熟悉而不小心的犯了这些行为。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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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诽谤我名誉怎么办
现在有一些人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当街破骂,甚至顾请水军在网络上进行造谣,严重影响到他人生活的安宁,也影响到其家庭和睦,情况更甚的可能会因为网络暴力直接导致受害者不堪重压而自杀身亡。此时面临他人的造谣和诽谤,我们能够做的是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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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如何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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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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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该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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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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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诽谤犯罪吗?
诽谤罪的构成,是要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和条件的。侵犯名誉权,诽谤犯罪吗?需要达到法律规定,如果仅是一般的诽谤,可能就只是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是侵权责任。若情节严重,才会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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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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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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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应该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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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诽谤的概念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名誉诽谤的概念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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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想起诉他人损害个人名誉,诽谤罪,侵犯个人隐私罪。民事纠纷,要求公安立案,损害赔偿,或法院起诉也可以
[律师回复]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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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中名誉权指什么
名誉权是公民和法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社会评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涵盖道德品质、才能、声誉等方面。它保障了个体尊严和社会公正,任何侮辱、诽谤行为都是对其的侵犯,可能导致法律责任。保护名誉权对维护社会和谐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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