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之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起诉离婚时之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具有特殊性,当事人在离婚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往往是在双方经过协商后作出的达成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即以离婚为目的。在目的没有实现之前,该协议并不生效。
起诉离婚时之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起诉离婚时之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来讲,离婚协议只有在民政局登记备案,拿到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此时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系胁迫欺诈所签订的,一般不能轻易反悔、撤销。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就不算数,起诉离婚时需要重新协商呢?

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协议,离婚协议具有特殊性,当事人离婚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往往是在双方经过协商后作出的达成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即以离婚为目的。在目的没有实现之前,该协议并不生效。

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达成的已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能协议离婚成功,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虽然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并未去民政局登记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诉讼调解离婚的,对于双方均不产生约束力,在诉讼离婚时,法院只能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可以将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协议作为处理财产的证据和参考,但不能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直接依据。

二、离婚协议中约定无共同财产,离婚后还能诉讼要求分割财产吗?

从司法实践来看,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即便是载明了无财产争议,在离婚后,一方依然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进行起诉,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在生活中,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载明无共同财产的原因无非就是以下几种: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状况认知不清晰,未发现共同财产。

2、长期被家暴、虐待,急于离婚。

3、假离婚,双方随意对财产分割进行约定。

4、受威胁,被迫签订离婚协议。

5、双方已经口头协商好财产归属,认为没必要在离婚协议中再次处理。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离婚后能再次要求分割财产的情况有:

1、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行为,或者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离婚后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协议中漏分了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那如果离婚后多年未分割,后来才明白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可以分割吗?一般来讲,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只要不超过三年时间,均可以再次提出。但是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基本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不管离婚多久,只要离婚的时候还有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都能再次提起诉讼。

不过律师提醒大家,有时候时间拖得太久,会导致证据的灭失,从而导致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诉求不予认可,所以最好还是能够在离婚时就将财产分割完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起诉离婚时之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根据规定该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离婚协议不仅要当事人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还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之后,那么该协议才会生效。而在此之前该协议都是无效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离婚时之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键咨询
  • 161****4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2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之前需要签婚前协议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之前需要签婚前协议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之间的忠信协议有效吗,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有效
[律师回复]
一、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有效吗在婚前或婚后夫妻之间所签的忠诚协议往往涉及到效力的问题,内容有效才能够得到保障,如果内容无效,法律不会保障。那么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呢对于此协议书效力的判断要根据具体内容来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有效还是无效,虽然原则上来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来说,对于人身忠实义务的约定往往是无效的,对于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对于“如对方违反忠诚协议,需给另一方100万”这样的约定一般是不认可的。
二、夫妻之间的保证书有效吗夫妻之间因忠诚问题签订的协议除了忠诚协议之外,还有保证书。保证书一般是在一方有婚外情情形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以后不在犯而签订的协议书。那么夫妻之间签订的保证书是否有效呢《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过错导致离散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现行法律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但尚未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的一方应如何承担相应责任未做具体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进行约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方出轨写下的保证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的话,应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将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对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作了严格而具体的列举,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此之外的不忠实行为,是一些轻微的侵害行为,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还没有纳入法律的强制调整范围之内,因此,夫妻忠诚协议约定或承诺的各种违反忠实义务的“损失费”、“赔偿款”等,符合《婚姻法》规定,应予支持,不符合这一规定,不予支持。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如何推翻之前的协议
[律师回复] 可以,但有时间以及条件上的限制。
一、协议离婚时,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这个协议在双方拿到离婚证前,都是可以推翻的。
一旦离婚协议,已经经过了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且颁给了离婚证,那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此协议双方应当遵守。
二、协议,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通过人民申请撤销。当事人不能随便撤销。
《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共有五类。
(一)重大误解。指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约定事项)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该行为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二)显失公平。指自始显失公平,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种合同违反了公平原则的要求。
(三)欺诈。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盖真相,致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四)胁迫。
(五)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上述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撤销合同时,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之前的协议有效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之前的协议有效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姐妹之间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虽然,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但是,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如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形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2、股东向股东以外 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对于此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理解。一种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如果未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有义务购买此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此理解下该转让必定能够实现,或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或转让给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另一种观点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照此理解,在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前提下,不同意的股东或者购买该出资,或者视为同意转让。若未过半数,则股权对外转让不能,如原股东也不愿购买,则股权转让行不通,而减资程序通常也难以启动,那么此时股东真的步入单行线。这会严重影响股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所以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不过在此观点下仍存在另一个小问题,公司法规定:对外转让须经12的股东同意,可是在第一种理解下,通常有两种结果: (1)、出资转让即便不经过12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果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购买其股权 (2)、若是通过则可以向股东外的人进行转让,转让时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或者是原股东不同意转让而自己购买,或者是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仍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这里对通过表决权股东人数的比例要求,并没有实在的意义也就无存在的价值。所以笔者建议将此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姐妹之间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虽然,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但是,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如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形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2、股东向股东以外 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对于此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理解。一种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如果未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有义务购买此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此理解下该转让必定能够实现,或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或转让给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另一种观点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照此理解,在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前提下,不同意的股东或者购买该出资,或者视为同意转让。若未过半数,则股权对外转让不能,如原股东也不愿购买,则股权转让行不通,而减资程序通常也难以启动,那么此时股东真的步入单行线。这会严重影响股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所以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不过在此观点下仍存在另一个小问题,公司法规定:对外转让须经12的股东同意,可是在第一种理解下,通常有两种结果: (1)、出资转让即便不经过12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果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购买其股权 (2)、若是通过则可以向股东外的人进行转让,转让时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或者是原股东不同意转让而自己购买,或者是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仍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这里对通过表决权股东人数的比例要求,并没有实在的意义也就无存在的价值。所以笔者建议将此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之前的协议有没有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之前的协议有没有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兄弟姐妹之间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虽然,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但是,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如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形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2、股东向股东以外 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对于此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理解。一种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如果未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有义务购买此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此理解下该转让必定能够实现,或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或转让给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另一种观点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照此理解,在达到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前提下,不同意的股东或者购买该出资,或者视为同意转让。若未过半数,则股权对外转让不能,如原股东也不愿购买,则股权转让行不通,而减资程序通常也难以启动,那么此时股东真的步入单行线。这会严重影响股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所以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不过在此观点下仍存在另一个小问题,公司法规定:对外转让须经12的股东同意,可是在第一种理解下,通常有两种结果: (1)、出资转让即便不经过12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结果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购买其股权 (2)、若是通过则可以向股东外的人进行转让,转让时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或者是原股东不同意转让而自己购买,或者是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仍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这里对通过表决权股东人数的比例要求,并没有实在的意义也就无存在的价值。所以笔者建议将此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之间签订协议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常会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某些契约,内容涉及诸多方面,这些契约并不都是有效的,当然也并不是一概无效。如何认定这些契约的效力,需要综合《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综合确定。我们知道,在民事领域,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护契约自由原则,遵循公平、等价有偿等交易原则。当然,相关法律同时规定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契约,即应属无效。婚姻家庭领域应属民事领域,但不同于一般的民事领域,除了财产关系外,婚姻关系中还包含身份、感情、隐私等诸多因素。其中的财产关系可适用一般的民事原则,《婚姻法》对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只要双方是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该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婚姻法》第19条第2款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身份关系等,就不能适用意思自治原则,而应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合同法》第2条第2款即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确定夫妻间契约的效力,就要看该契约的内容具体是怎样约定的了。如夫妻契约约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有不忠行为,则在离婚时放弃应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给对方赔偿若干数额的金钱。这样的约定即属符合《婚姻法》关于过错方应给予对方一定的赔偿的规定。再如夫妻双方约定:一方若在凌晨零时至清晨7时夜不归宿,应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对方。该“空床费”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夫妻双方的行为,也是对独守空房一方些许经济上的补偿。但是,如夫妻契约约定:婚后双方要努力维持婚姻,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则要给另一方100万元赔偿。这样的协议就违反了《婚姻法》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权的行使,故不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协议离婚之协议离婚的条件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协议离婚之协议离婚的条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一、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有效吗在婚前或婚后夫妻之间所签的忠诚协议往往涉及到效力的问题,内容有效才能够得到保障,如果内容无效,法律不会保障。那么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呢对于此协议书效力的判断要根据具体内容来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有效还是无效,虽然原则上来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来说,对于人身忠实义务的约定往往是无效的,对于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对于“如对方违反忠诚协议,需给另一方100万”这样的约定一般是不认可的。
二、夫妻之间的保证书有效吗夫妻之间因忠诚问题签订的协议除了忠诚协议之外,还有保证书。保证书一般是在一方有婚外情情形的情况下为了保证以后不在犯而签订的协议书。那么夫妻之间签订的保证书是否有效呢《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过错导致离散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现行法律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但尚未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的一方应如何承担相应责任未做具体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进行约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方出轨写下的保证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的话,应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将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对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作了严格而具体的列举,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此之外的不忠实行为,是一些轻微的侵害行为,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还没有纳入法律的强制调整范围之内,因此,夫妻忠诚协议约定或承诺的各种违反忠实义务的“损失费”、“赔偿款”等,符合《婚姻法》规定,应予支持,不符合这一规定,不予支持。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复婚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最好对复婚后对方还贷义务以及还贷部分的归属也进行约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个人之间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结合本案,李女士姊妹之间签定的房产继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见表示,该协议合法有效。
近日,家住皇姑区的李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其十分头痛的事情。据了解,李女士姊妹五个中排行老大。在之前,自己的父母相继去世。同时,因为父母都是省里的老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应享受省级公寓260平方米。然而,省里需要将继承该套房产的子女名字尽快报上,并强调只能报一人。针对这样的情况,李女士提议,开个家庭会议。
于是,在约定的时间,其他的四个姊妹悉数来到李女士家中。最终姊妹们商议,这套房产可以由一人继承,但是需按市场价给其他的四个姊妹返钱。的时候,该套房子的价格为6000元平方米,但因为此套房子面积相对较大,同时也考虑到姊妹亲情的缘故,李女士建议,由条件相对较好的二妹继承此套房产,并按房价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直接给付其他四个姊妹现金或是直接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其他四个姊妹购买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最终,姊妹之间签订了房产继承协议。
在此期间,继承这套房产的李女士二妹,按约定的价格给付了其中两位现金,也给李女士的大弟弟购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而,李女士大弟弟的单位,在当中进行房改,按房改规定,依职级补贴房屋面积款。为此,李女士的大弟弟特别开心:因为按他自己现居住的40多平方米的房子,单位应补贴25平方米的房屋面积款。但是,单位要求:李女士的大弟弟出具房证或是购房发票。这时,李女士的大弟弟傻眼了:自己手里只有购房收据。后来,他来到开发商那里询问情况得知:当时,为贪图便宜,李女士的二妹明知此套房子是不具备相关合法的竣工验收等材料,仍然坚持购房。
李女士的大弟弟,找到了李女士表示,自己的二姐没有履行协议,只是进行敷衍。因此,父母的这套房产,李女士的大弟弟说:“仍然要继承自己的那一份。”然而,当李女士找到二妹反映这样的情况后,二妹坚称:我们有协议,同时,也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因此,目前,这套房产应归自己所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结合本案,李女士姊妹之间签定的房产继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见表示,该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各方应按照协议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至于履行该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瑕疵,李女士的大弟弟可要求李女士的二妹参照遗产分割协议约定的应得财产份额合理赔偿自己的损失。
夫妻之间订立的借款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我们要确定的是夫妻之间婚内借款协议是夫妻双方之间签订的,既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在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效力当然是有效的。但夫妻间借款协议又不同于一般的借款合同,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具体来说分为一下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将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这种借款形式法律关系和义务都比较明确,双方只要按照协议中规定行使或者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即可。(
2)夫妻一方将婚后共同财产借给另一方。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形式比较复杂,因为婚后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灭失之前(如离婚),共同共有的财产并没有分割的比例,无法确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给另一方的款项有多少是属于出借方,有多少是属于借款方的那么即使在夫妻向离婚而进行财产分割时,出借方向要求返还的是全部借款还是基于共同财产分割后而要求返还一半借款再或者说如果夫妻双方并未离婚,而出借方仅以借款行为向,那么是否会受理到目前为止,我国婚姻法还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夫妻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最好注明出借方是以婚前个人财产出借给另一方,以便使双方的法律关系更加明确,使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起诉离婚时之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