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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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离婚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4.对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争抚养权的条件

可以通过下列几方面争取孩子抚养权

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例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自己父母优于对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自己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多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离婚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包括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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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如何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増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塬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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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于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更为明确的规定。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换句话说,在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以上的的三种情况,就是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情况。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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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于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更为明确的规定。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换句话说,在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以上的的三种情况,就是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情况。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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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增加抚养费会赢吗?
起诉增加抚养费不一定会赢,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原告提出的增加抚养费的请求是合理的,那么原告胜诉的概率就会比较大。具体来说,孩子患病需要高额费用、当地的物价上涨等情形出现后,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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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各位律师好,我姐姐因为对方出轨的原因导致离婚了,所以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增加抚养费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一、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会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二、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呢? 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呢?根据以上分析,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申请实在是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得已的选择。这个可以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或者另行提起离婚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诉讼。 总之,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通过起诉方式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需要起草“增加抚养费起诉书(状)”。通常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书(状)为格式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父母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部分,其中“事实与理由”最重要,可以根据以上列出的法定条件叙述事实和理由,而且一定要充分详实,有理有据,这是获得增加抚养费关键所在。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增加抚养费内容包括哪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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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费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于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更为明确的规定。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换句话说,在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以上的的三种情况,就是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情况。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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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增加抚养费被驳回后需要增加哪些理由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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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要求增加抚养费有哪些理由?
[律师回复]
一、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二)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四)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要求增加抚养费有哪些理由
(一)我国《婚姻法》有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终上所述内容是对“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及“要求增加抚养费有哪些理由”作了简单概述,希望对您解决抚养费纠纷有所帮助,在现实司法实践中可能还会有其他情况存在,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在日常生活中,抚养费的纠纷会以各种各样的情形出现,比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如何处理等情况,若您想了解的更多,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为您全面解答,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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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抚养费怎样容易胜诉
增加抚养费容易胜诉的率需要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情况。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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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问题解答如下, 在公司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总是离不开一些税务的征收,所以说,缴税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税务的征收都是有一定的计税依据的,其中按照征收的标准不同,发生的科目种类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其审计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请跟随小编一起在文中寻找答案吧。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科目包括: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因此,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不包括增值税的。
三、审计程序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获取或编制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二)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和其他纳税事项,按规定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三)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资源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按规定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资源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计算依据是否和本期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数一致,并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或费率计算、复核本期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六)结合应交税费科目的审计,复核其勾稽关系。
(七)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八)检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从文中的介绍可以看出,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的科目有消费税等多种科目,但是不包括增值税。对于增值税的征收,一般意义而言,其实际的征收对象是消费者,这也就意味着增值税的缴纳是由消费者承担的,与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的科目是不同的。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公司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总是离不开一些税务的征收,所以说,缴税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税务的征收都是有一定的计税依据的,其中按照征收的标准不同,发生的科目种类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其审计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请跟随小编一起在文中寻找答案吧。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科目包括: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因此,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不包括增值税的。
三、审计程序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获取或编制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二)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和其他纳税事项,按规定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三)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资源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按规定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资源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计算依据是否和本期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数一致,并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或费率计算、复核本期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六)结合应交税费科目的审计,复核其勾稽关系。
(七)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八)检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从文中的介绍可以看出,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的科目有消费税等多种科目,但是不包括增值税。对于增值税的征收,一般意义而言,其实际的征收对象是消费者,这也就意味着增值税的缴纳是由消费者承担的,与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的科目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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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增加抚养费条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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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增值税包括哪些内容,包括哪些税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增值税审计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纳税范围的审查。我国增值税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增值税。审查时,应在充分调查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是否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要注意加工修理修配业务有无与一般性劳务相混淆,从而漏交增值税,销售货物有无与销售不动产相混淆而漏交增值税。
(2)计税依据的审查。计税依据的审查,就是要审查计税基础的销售额是否正确。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审查时
首先应注意,应税收入是否及时转作销售,有无将各种价外收入不计入销售额的情况。
其次,应注意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代购货物交付委托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等是否计入销售,有无少计销售额的情况。再次,应注意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是否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有无折算错误的情况。
(3)计征税率的审查。审查时
首先应注意,使用13税率的货物是否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无应按17征税的货物按13征税的情况。
其次,应注意出口货物的税率为零,有无非出口货物按出口货物计税的情况。再次,应注意企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是否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便按不同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如企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是否从高确定适用税率,有无从低确定适用税率的情况。
(4)税额计算的审查。
①进项税额的审查。所谓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额。对进项税额的审查应从两方面来进行:
首先,应查明进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一是核实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增值税额的正确性;二是核实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所注明增值税额的正确性,并复算进口货物计税价格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对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按买价和百分之十的扣除率进行复算,以检验进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其次,查明进项税额从销税额中抵扣的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中应注意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发生非应税劳务、购进无形资产、不动产和发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按规定不应计入进项税额的扣除范围之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也不将其计入进项税额的扣除范围之内。审查时,应核实当期发生的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内容,核实非应税劳务与应税劳务的界限是否划清。可通过审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内容予以查明:另外,还可结合“待处理财产损溢”、“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所反映的内容审查,查明企业所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是否计算在进项税额中予以扣除。
②销项税额的审查。所谓销项税额是按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等于销售额和税率的乘积,销售额是增值税的税基,因而也是增值税审查的重点。按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审查销售额的重点是核实企业对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确认是否正确。
一是审查销售货物确认的正确性:
首先,应结合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查,核实企业有无少计、漏计及错计销售收入的情况。同时,还要审查销售收入确认的范围、时间及数额是否正确。
其次,应结合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查,查明是否按规定核算并予以确认销售货物行为。此外,还应采取调查的方式,了解企业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的有关业务,有无不计、漏计及错计情况。
再次,应审查企业在销售货物时收取的价外费用是否包括在销售额中,即查明企业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是否包括在计税销售额中。审查时,除核实计税销售额中是否包括上述价外费用外,还应通过对应收账款等项业务内容的核对,查明上述各项费用在计算增值税时是否包括在内。
二是审查应税劳务确认的正确性:
应税劳务是指对受托企业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审查时,应
首先查明应税劳务是否确实存在。可从核实加工合同、修理修配协议等有关单据入手,并通过对车间有关的业务生产记录加以查证,来确认其应税劳务的真实性。另外,可通过对“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明细账内容进行详细审阅,并予以核实应税劳务确认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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