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判十三年最早多久出狱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服刑最少六年六个月,因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假释也需要不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重大刑事罪犯减刑条件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减刑的限制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二、减刑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
(1)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服法;
(2)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
(3)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
“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限度条件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作用。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办理减刑的流程是怎样的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4、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以上总结了与判十三年最早多久出狱有关的内容供参考,被判处实刑的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狱的规定,确实有悔罪的表现积极改造或者有立功的表现就能获得减刑的机会提前出狱。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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