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离婚协议属具备以下条件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离婚协议书协议本身有效,并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书就生效了。因为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书。
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是有效。
二、离婚协议书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1、未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2、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3、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4、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在1年之内,一方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
三、离婚协议书中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1、处分他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这些财产的所有权,但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夫妻双方因缺乏法律知识,将他人财产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一般视为无效。
2、约定夫妻共有财产归子女全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条的规定,房地产物权的开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无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单地说,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辑的规定,房屋等房地产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依法登记后,产权转让的效力。
因此,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只要不完成财产转让手续,也可能达不到赠与的法律效力。离婚后,如果夫妻一方陷入经济纠纷,处理财产,将来子女无法获得财产权。
3、约定离婚后一段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可以独立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依法缔约婚姻或者消除夫妻关系,这是宪法规定的内容,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者干预。因此,离婚协议中限制再婚的条款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4、离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公民有权选择生育或不生育,不能通过协议限制。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严禁生育”违反生育权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无效。
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实要从两方面来看,一个是协议本身是否具有效力,另一个则是在签字之后是否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二者同时满足条件的,那么才能说该离婚协议书是真真正正的有效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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