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不够清偿到期债务的,由债务人清偿,可以将抵押财产折价进行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超出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物被债务人处置了如何办
抵押物被债务人处置了,那么应当将处置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进行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因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抵押期间,如果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如果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到期债权转让的意思是抵押期满,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如果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抵押物不够清偿到期债务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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