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回购股东股权跟减资的区别
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做出股东大会的决议。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清偿,也可以要求提供担保。公司回购本公司股权并不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小股东怎么能让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公司,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且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而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一、减少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它公司合并;
三、将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但是必须是法定的情况下,比如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此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股权转让需要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公司回购股东股权跟减资的区别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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