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借条需要写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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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借条需要写哪些内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借条需要写哪些内容

一、民法典借条需要写哪些内容

民法典规定借条中需要写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期限以及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等。借条的签订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经本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款时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给别人借钱应该打借条。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如果发生借贷纠纷处理方式一般是当事人之间友好协商、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债权人申请仲裁以及起诉等。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请求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协商,后续可通过仲裁及诉讼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民法典借条需要写哪些内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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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借条需要写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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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借条需要写什么内容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借条需要写什么内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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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是一家民间借贷机构的负责人 为了普及民间借贷知识打算写一篇讲课稿 想问一下民间借贷讲课稿应该怎么写 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成立要件
借款合同或借条
交付凭证

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怎么处理?

在缺乏借款合同和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若债权人仅以汇款凭证主张双方之间成立借贷关系的,因汇款凭证仅能证明其向对方当事人实际交付了款项而无法证明该款项的交付缘由和目的,在对方当事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提供进一步证据。
查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譬如短信、电邮等。
查明债务属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由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按其他法律关系审理,债权人坚持不予变更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债权人可按其他法律关系另行起诉。
债务人认为属其他法律关系,又不举证,此时举证如何分配?

二、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不管对方提出何种法律关系,因为你提起的诉讼,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你举证。

有些律师的操作:
既然对方不认可借款,又提出另外法律关系,那么就按不当得利诉讼。

三、不当得利诉讼的举证分配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总体上法院对不当得利案件的判断,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还是倾向被告比较多一点,原告方的举证责任事实上并不像理论中所要求的仅仅需要证明有给付利益给对方那么简单,因为被告往往可以在各种可能支付的中找到一种合法支付可能,在这个时候如果原告方没有针对性的反证来反驳对方,法院往往会支持被告。

四、以不当得利诉讼不是明智之选
下列情形往往被排除在不当得利之外:
①给付系履行道德上之义务;
②债务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为给付;
③因清偿债务而为给付于交付期明知无给付义务的;
④因不法原因(如因贿赂、赌博而交付财物)而为给付的。这些给付虽然没有合法依据,但是出于一些道德层面及息诉等综合因素的考虑,法院是不作为不当得利而加以支持的。
基于上述情形,在不当得利诉讼中,一般由主张方举证。
不当得利案件,虽然从构成要件上看比较简单,但是由于需要排除的其他收益可能的范围相当广泛,受益方只要在浩如烟海的收益可能性中找到一种对自己有利的合法或合约的收益可能,就有很大的胜算可以得到审判机关的支持,相反作为原告来讲,自己的诉讼请求要被法院支持,相对来说,难度更大。

五、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尽可能运用庭审发问,取得相关证据,不应变更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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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借条的内容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借条的内容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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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现在开了一间借贷金融公司,需要跟客户签合同,请问下民间借贷居间合同应该怎么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签订居间合同主要内容:
1、基本信息。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姓名、联系电话、住址。
2、委托事项。即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3、甲方义务。包括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4、乙方义务。包括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5、居间报酬。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的规定日期前付清,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6、居间费用。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在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金额,做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7、保密事项。包括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合同终止。有三种情况,一是合同签字生效,在规定时间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二是居间成功,三是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
居间合同内容
9、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0、其他事项。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我朋友他现在然后打算借钱给别人吗然后不知道该怎么写借钱而且应该注意什么,民间借贷借条应有那些内容应该怎么写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两者的区别如下: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在诉讼中,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
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务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
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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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借条的内容有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借条的内容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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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协议的内容与民间借贷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何谓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公民,我们认为,民间借贷以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 2、可以为无偿。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则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并且,公民之间的借贷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无偿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据其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 3、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仅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还不能成立,只有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订立诺成的借款合同。诺成借款合同因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而成立。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人应按约定贷与借用金钱或物品,所以应为双务合同。 4、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为不要式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其他形式。但是为避免发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二、民间借贷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的区别借款合同可分为如下两类: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分别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对其两者进行对比: 1、主体不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从事金融借贷活动,故银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国家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可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贷款人。 2、是否有偿不同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除法律规定外,都必须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银行借款合同是有偿的。而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既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偿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银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应为无效。民间借款合同非以要式为原则,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为实践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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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借款条要写哪些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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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舅舅上个月贷款承包了一份工程。想咨询一下律师那个关于德国民法典 连带债务有关方面的内容,谢谢
[律师回复] 一般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有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发生效力,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论债权人是否就债务人的财产实行强制执行。
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是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三是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
四是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五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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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三)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借条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二、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借款借条应该怎么写以及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
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三)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借条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二、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借款借条应该怎么写以及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
借条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条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款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
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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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借款条要写什么内容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间借贷的借款条要写什么内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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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应写内容,怎样区别借条和欠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款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
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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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条能怎么写具体的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借款时应注意什么
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2、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此外,《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这一规定自然对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双方产生矛盾。因此,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3、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为了解决借款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贷款人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公平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200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借款合同的内容是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合作协议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用途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 其中:学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 生活费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1.用于支付学杂费的贷款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天)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用于支付生活费的贷款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账户因挂失、销户等原因无法入账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账户。 (四)甲方停止支用贷款时,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第五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六条 还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读期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归还借款利息;自甲方毕业次月起至贷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从甲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挂失,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当乙方认为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其偿还贷款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它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学校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借款人违约情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3.甲方拒绝按受乙方对其行为表现及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6.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7.甲方发生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被开除等情况。 (四)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包括罚息) 乙方除本条 第三项规定及甲方约定账户因甲方原因无法入账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 介绍人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的借款申请,并审核甲方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债权保护措施。 见证人协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有关情况。在甲方毕业时,见证人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毕业去向,协助乙方了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长期借款简介 长期借款按照借款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建设借款、技术改造借款和生产经营借款三类。 长期借款按照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定期一次性偿还的长期借款和分期偿还的长期借款两类。 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按照涉及货币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长期借款和外币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从银行借人的长期借款和从其他金融机构借人的长期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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