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的著作权人是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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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电子书的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主体。《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的著作权应当是属于作者的。电子书的著作权人是指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电子书的著作权人是指什么?

一、电子书的著作权人是指什么?

电子书的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主体。著作权人是指著作权的主体,根据对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享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是作品原始的著作权人也可以是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著作权主体地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二、著作权人可以转让著作权吗?

是可以的。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软件著作权有效期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在自然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过期。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软件有效期在首次发表后的50年。如果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不受条例的保护。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电子书的著作权人是指什么,上述文章做出了明确的解答,著作权按照《著作权法》当中的规定,包括有著作方面的人身权利,还有就是著作方面的财产权益。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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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 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
我国《著作权法》第9条把它分为两类:一类是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另一类是非作者,即是通过某种法律关系获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1、作者。是指直接创作作品的公民。
2、非作者。就是指依照《著作权法》第9条第2项规定,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1)公民。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获得著作权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继承获得著作权;二是通过合同转让取得著作权
2)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取得著作权的方式也有两种: 一是通过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如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电影制片人在我国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影制片厂,因此,电影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均归电影制片厂享有。类似于电影制作方法的电视作品,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制片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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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与其他一些法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一样,存在整体著作权与作者个别的著作权的问题。特别涉及编剧、作词、作曲等作者,他们的剧本、歌词、音乐作品,虽然可能是专为拍摄该所作,也可以作其他使用,只要不与作品著作权的行使相冲突即可。如编剧作者可以另外出版其创作的剧本,词曲作者也可以将他们的作品另外制作唱片。制片人行使作品的著作权,也不能超过的正常商业运作的合理限度,超过这一限度,就有可能侵犯作者的权利,除非在与作者的合同中获得了这些权利。比如,如果音乐作者只转让了其作品在中使用的权利,制片人就不能将其制作唱片,除非其获得了音乐作者的授权。这是个一般性原则,也是个普遍做法。如意大利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不妨害制片人行使使用权的情况下,作品的文学部分或音乐部分的作者可以用任何方式对该部分另外进行复制或使用。”因此,本条第二款也规定,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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