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看孩子如何办
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看孩子的,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监护人如果不听法院要求,仍然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监护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前夫借了高利贷找我如何办
离婚后前夫借了高利贷,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选择不予偿还,因为这是属于前夫的个人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后前妻来家里探视孩子如何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探望。但是探望时间和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不想前妻来家里探望孩子,可以双方约定将孩子送往前妻家里让前妻行使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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