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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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久

一、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久

民法典》规定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不受国内的诉讼程序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在我国协议离婚应当度过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二、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三、民法典协议离婚诉讼时效多久

《民法典》没有协议离婚诉讼时效。协议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此时并不需要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久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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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相对复杂,一般要半年以上判决结束,如果有特殊情况耽搁的,离婚诉讼一审程序可能在八个月以上。毕竟,涉外离婚诉讼中需要送达法律文书等,相对于普通离婚案件花费时间较多。对于涉外离婚,起诉按照普通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确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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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拟写涉外离婚书,找到有管辖权的递送涉外离婚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二)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调解
4、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涉外离婚诉讼程注意事项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拟写涉外离婚书,找到有管辖权的递送涉外离婚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二)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调解
4、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涉外离婚诉讼程注意事项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如何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拟写涉外离婚书,找到有管辖权的递送涉外离婚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二)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调解
4、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涉外离婚诉讼程注意事项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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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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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涉外离婚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拟写涉外离婚书,找到有管辖权的递送涉外离婚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二)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调解 4、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涉外离婚诉讼程注意事项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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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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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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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涉外离婚诉讼程注意事项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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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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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我朋友最近要离婚,所以我想请问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 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 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以上是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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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的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1、原告起诉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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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非法出境的被告能否适用涉外诉讼程序
[律师回复] 对非法出境居住国外的被告能否适用涉外诉讼程序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发现被告属非法出境居住国外。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能否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虽居住国外,但属非法出境,其国內户籍亦未注销,应按普通诉讼程序处理。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审理程序上,应当与持合法护照出国留学或劳务人员平等对待,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处理。请问哪一种意见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是考虑到地域因素、交通条件、语言差异等,针对那些含有涉外因素的案件审理程序等问题所作的一些专门性规定,即与国内普通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理程序有所不同,目的是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人民办案。值得注意的是,特别规定并不意味着特殊待遇,只要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都要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至于当事人是否合法出境居住国外,不涉及人民法院审理有关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法,因为有关诉讼文书的送达期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涉外案件送达期间相一致。因此,我们认为来信中的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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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境居住国外,被告能否适用涉外诉讼程序
[律师回复] 对非法出境居住国外的被告能否适用涉外诉讼程序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发现被告属非法出境居住国外。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能否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虽居住国外,但属非法出境,其国內户籍亦未注销,应按普通诉讼程序处理。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审理程序上,应当与持合法护照出国留学或劳务人员平等对待,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处理。请问哪一种意见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是考虑到地域因素、交通条件、语言差异等,针对那些含有涉外因素的案件审理程序等问题所作的一些专门性规定,即与国内普通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理程序有所不同,目的是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人民办案。值得注意的是,特别规定并不意味着特殊待遇,只要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都要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至于当事人是否合法出境居住国外,不涉及人民法院审理有关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法,因为有关诉讼文书的送达期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涉外案件送达期间相一致。因此,我们认为来信中的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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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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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适用一般程序和涉外程序的案件申请仲裁所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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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申请书》共6份;
2、仲裁协议、合同文本及附件共6份;
3、支持仲裁请求的有关的票据、信函、材料,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共6份;
4、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1份;、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
5、证据目录清单6份,该证据目录清单应包括证据序号、证据名称、证明事实、证据页数。责任编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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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准备去法院离婚,听说去法院的手续很复杂,我想咨询下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非法出境居住国外的被告能否适用涉外诉讼程序?
[律师回复] 对非法出境居住国外的被告能否适用涉外诉讼程序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发现被告属非法出境居住国外。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能否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虽居住国外,但属非法出境,其国內户籍亦未注销,应按普通诉讼程序处理。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审理程序上,应当与持合法护照出国留学或劳务人员平等对待,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处理。请问哪一种意见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是考虑到地域因素、交通条件、语言差异等,针对那些含有涉外因素的案件审理程序等问题所作的一些专门性规定,即与国内普通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理程序有所不同,目的是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人民办案。值得注意的是,特别规定并不意味着特殊待遇,只要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都要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至于当事人是否合法出境居住国外,不涉及人民法院审理有关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法,因为有关诉讼文书的送达期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涉外案件送达期间相一致。因此,我们认为来信中的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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