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

一、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

附条件的债权也是或然债权中的一种。

附条件债权是指以未来发生与否无法预料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决定生效或消灭的请求权。附条件债权包括附停止条件的债权与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两种。

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是指条件成就前债权虽已有效成立,但尚不发生效力,即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条件成熟时发生效力,故称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附解除条件的债权是指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即告消灭的债权,也即债权虽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因条件的成就而失去法律效力,故称附解除条件的债权。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破产债权如何确定

破产债权的认定即包括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使没有到期,即使附了条件,即使不是确定价值的债权,也都是破产债权。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三、如何转让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转让的生效条件是: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被转移的债权债务确实可移转;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最后,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4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78****53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735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663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对附条件债权怎么认定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对附条件债权怎么认定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
附条件的债权也是或然债权中的一种。 附条件债权是指以未来发生与否无法预料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决定生效或消灭的请求权。附条件债权包括附停止条件的债权与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两种。 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是指条件成就前债权虽已有效成立,但尚不发生效力,即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条件成熟时发生效力,故称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13浏览 2024-10-13
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
10w+浏览2024-02-27
对附条件债权怎么样认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附条件债权怎么样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对附条件债权怎么认定呢
附条件的债权也是或然债权中的一种。附条件债权是指以未来发生与否无法预料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决定生效或消灭的请求权。附条件债权包括附停止条件的债权与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两种。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是指条件成就前债权虽已有效成立,但尚不发生效力,即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条件成熟时发生效力,故称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22浏览 2024-09-17
如何认定附条件的债权
10w+浏览2024-08-01
对附条件债权是怎么去认定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对附条件债权是怎么去认定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对附条件债权是怎么去认定的
附条件的债权也是或然债权中的一种。附条件债权是指以未来发生与否无法预料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决定生效或消灭的请求权。附条件债权包括附停止条件的债权与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两种。
37浏览 2024-10-09
对附条件债权怎么认定呢
10w+浏览2024-04-01
对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正确的认识有什么?
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加条款,是指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一个特定的条件或特定的期限,来决定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所附的条件在一定时间内实现了,那么该合同有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如何认定附条件的债权
或然债权的一种是附条件债权,依赖未来不确定事件决定其生效。可分为两类:一是停止条件债权,债权虽成立但暂无效,待条件满足时生效;二是解除条件债权,一旦条件满足则债权失效,即时消除。
46浏览 2024-06-11
附息国债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附息国债是什么意思问题解答如下, 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零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 。<br/>附息债券又称分期付息债券和息票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会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br/>这是一种长期债券,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或每半年按票面利率支付持券人利息,到期时归还持券人本金。<br/>我国最早发行的息票债券是1996年第六期记帐式国债。其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是<br/>1<br/>1.83% ,每年6月14日支付利息。最近发行的息票债券是2002年4月发行的记帐式国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br/>2.54% ,每年4月18日支付利息。<br/>其中:<br/>P为债券价格,单位:元/百元面值;<br/>C=票面利率(年%)×面值(元/百元面值);<br/>为买方收益率,单位:年%;<br/>为买方自买入至持有债券到期整年利息支付次数,不足一年部分不再计算;<br/>为从买方自买入结算日到下一个最近的利息支付日的天数;<br/>息票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的计算:<br/>其中:<br/>P=息票债券价格<br/>C=年利息支付额<br/>F=债券面值<br/>=据到期日的年数<br/>对于一年支付一次利息的息票债券,我们有下面的结论成立:<br/>1、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平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等于息票利率。<br/>2、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折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高于息票利率。<br/>3、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溢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低于息票利率。<br/>息票债券的识别标志<br/>息票债券必须有三个显著的识别标志:<br/>1、发行债券的公司或政府机构。<br/>2、债券的到期日。<br/>3、息票利率,即以债券面值的百分比表示的年支付息票利息的金额。<br/>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在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br/>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445浏览
对附条件债权怎么认定呢
10w+浏览2024-04-18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认股条件是什么?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认股条件是:执行人拥有可执行的财产,只要在存在可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股权确认,具体情况下还可以按照不同的财产形式,如资金、股票、债券等情况来处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当事人对合同可以约定附条件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当事人对合同可以约定附条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浏览 2024-09-17
该怎么解释附息国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零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 。<br/>附息债券又称分期付息债券和息票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会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br/>这是一种长期债券,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或每半年按票面利率支付持券人利息,到期时归还持券人本金。<br/>我国最早发行的息票债券是1996年第六期记帐式国债。其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是<br/>1<br/>1.83% ,每年6月14日支付利息。最近发行的息票债券是2002年4月发行的记帐式国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br/>2.54% ,每年4月18日支付利息。<br/>其中:<br/>P为债券价格,单位:元/百元面值;<br/>C=票面利率(年%)×面值(元/百元面值);<br/>为买方收益率,单位:年%;<br/>为买方自买入至持有债券到期整年利息支付次数,不足一年部分不再计算;<br/>为从买方自买入结算日到下一个最近的利息支付日的天数;<br/>息票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的计算:<br/>其中:<br/>P=息票债券价格<br/>C=年利息支付额<br/>F=债券面值<br/>=据到期日的年数<br/>对于一年支付一次利息的息票债券,我们有下面的结论成立:<br/>1、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平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等于息票利率。<br/>2、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折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高于息票利率。<br/>3、如果息票债券的市场价格>面值,即溢价发行,则其到期收益率低于息票利率。<br/>息票债券的识别标志<br/>息票债券必须有三个显著的识别标志:<br/>1、发行债券的公司或政府机构。<br/>2、债券的到期日。<br/>3、息票利率,即以债券面值的百分比表示的年支付息票利息的金额。<br/>附息债券在发行时明确了债券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及付息日,到债券到期日时,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的债券。在结算公司办理托管的附息债券,在债券附息日时,发行人委托结算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向投资人办理债券附息兑付。<br/>附息债券每次付息时需要进行债权登记,一般每次付息日的前一个营业日为债权登记日,债券登记日日终前卖出的不享有本期利息。处于出押冻结状态或回购未到期即待返售的债券,本期利息归原持有人或回购方。在债权登记的付息过程中,发行人不迟于付息日上午将应付利息划至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付息日,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的债券托管名册所记载的各持有人的托管余额计算利息,并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划付。
420浏览
对附条件债权怎么认定呢
10w+浏览2024-06-19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77****257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4****41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111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