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遗嘱是不是能规定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是不是能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是不是能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根据民法典遗嘱是不是能规定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遗嘱是不是能规定继承

一、根据民法典遗嘱是不是能规定继承

遗嘱是不是能规定继承。自然人是不是能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是不是能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还是不是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还是不是能立下带义务的遗嘱,继承人要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需要完成相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是不是能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是不是能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是不是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是不是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是不是能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民法典规定写了遗嘱还是不是能按法定顺序继承

写了遗嘱的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不能再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是不是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了。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了。

三、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了。

四、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是不是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五、遗嘱有部分遗产未处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民法典规定遗嘱中继承人是不是能是非直系亲属

民法典规定遗嘱中继承人是不是能是非直系亲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是不是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也是不是能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是不是能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是不是能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是不是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是不是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是不是能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是不是能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根据民法典遗嘱是不是能规定继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民法典遗嘱是不是能规定继承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07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根据民法典遗嘱可以规定继承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根据民法典遗嘱可以规定继承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各位律师好,我舅舅最近去世了,但是他之前写的遗嘱,他的遗产继承人是我妹妹,可是我妹妹也去世了,所以不知道在法律中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死亡遗嘱无效吗,谢谢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有效。《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此案例中无法定无效的情形,所以
有效。
2、能够。遗嘱有效,而在世的继承人也没有发生丧失的继承权的情况。《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
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不是。《继承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产中的
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另一套房子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立遗嘱的人的)。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根据继承法视频能做遗嘱根据吗?
根据民法典视频能做遗嘱根据,财产的所有者可以选择自己书写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也可以通过视频录像或者是录音的方式来订立遗嘱,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只要是自愿定下的遗嘱,就会具有司法效力。一般来说,在继承遗产时,可能的遗产继承者会请求鉴定视频的真假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家里的一个表弟,他的爸爸去世了,现在需要继承财产,请问遗嘱继承产如何公证的呢,谢谢回答
[律师回复]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 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是遗嘱继承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并不是遗嘱继承,赠与、遗产继承虽然都需要缴纳相关的税额,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赠与、遗产继承在主体、使用范围以及表示接受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民事主体可以接受赠与,也可以拒绝,对于遗产也可以采取同样的方式。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的朋友他们家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现在他们的老人不行了就写了遗嘱,那么请问下如何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呢
[律师回复]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哪些遗嘱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没有遗嘱遗产根据哪些来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遗嘱遗产根据什么来分配?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
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提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核心内容:没有遗嘱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下面上海离婚律师:137-641-64000 蒋律师为您详细解答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
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现在想要写遗嘱,但是我对遗嘱的方式不是很懂,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
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4、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 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的规定,不光适用于法定继承,还适用于遗嘱继承,以及遗赠。上述《意见》第53条还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5、遗赠
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民通过遗赠给与受遗赠人的既可以是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义务。公民订立遗赠时,可以对遗赠附加条件,也即可以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附加的义务并不是遗赠的对价,也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继承法》第21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此外,遗赠的设立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对出生后将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胎儿,亦应当保留继承份额。
在司法实践中,有判例将赠与给婚外情人的遗赠予以撤销,主要基于该遗赠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而归于无效。
在遗赠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受遗赠应在知道该遗赠的两个月内积极向遗赠执行人主张接受遗赠。没有执行人或被遗赠人的继承人阻挠的,可通过诉至法院的形式,确认该遗赠的效力并取得遗产。
我是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有一次我们有紧急任务,还写了遗嘱,我的一个同事是用英文写的,请问根据婚姻家庭继承法英文写的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就目前的法制环境之下,作为一名律师告诫你,一定要公证。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从形式上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理公证遗嘱。这里不过多的论述。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如果有多分遗嘱存在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想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只有再做公证。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从这样的规定可以看书,自书遗嘱至少包括三个要件:第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有的遗嘱是打印出来之后由遗嘱人签字,这样的遗嘱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属于自书遗嘱,而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才算有效。第
二,遗嘱人亲笔签名。这里的签名应当是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要写全称,不能简单的写个性或名字。按手印可不可以视为签名存在争议。本文认为,除非遗嘱人不会、不能亲手书写自己的名字,否则按手印不视为签字。第
三,注明年、月、日。立遗嘱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注明年、月、日可以判断当事人立遗嘱时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对于见证人代书遗嘱有自己的要求,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述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的要求与代书遗嘱是一样的。录音遗嘱应当符合以下的要求:
1、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并且见证人把自己的见证证明录制在录音遗嘱的载体上。遗嘱人在录制完遗嘱后,应当将记载遗嘱的载体封存,并由见证人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
  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因为只靠证明人的证词,出现纠纷的可能行非常大,所以,法律一般一方面允许订立口头遗嘱,另一方面限制立口头遗嘱的范围。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危急情况一般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而来不及或者无条件设立其他形式遗嘱的情况。许多人知道有口头遗嘱这种形式,但是不知道这种形式的有效性。最后,虽然立有口头的遗嘱,但是因为不是在危急的情况下,或者危急情况过去后没有及时立其他形式的遗嘱,导致遗嘱被判无效。
  以上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各种形式。一般说来,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而且,公证遗嘱有其他形式的遗嘱所没有的功用。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公证遗嘱,涉及不动产等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遗产情况,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遗产涉及不动产等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遗产,其他的继承人不同意、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还需要到法院起诉,经历一个诉讼程序。而所有的诉讼都是有风险的。所以,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等需要过户登记的遗产时,本文推荐立公证遗嘱。
  最后,继承法实施前(1985年10月1日)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以上就是对根据婚姻家庭继承法英文写的遗嘱有效吗问题的回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规定遗嘱继承还用公证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根据规定遗嘱继承还用公证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各位律师好,我哥哥最近准备要放弃我舅舅的房产。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现在房产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吗,谢谢
[律师回复]
1、立遗嘱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办理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3、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根据民法典遗嘱是不是能规定继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