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欠债妻子用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欠债妻子用还吗?关键要看丈夫欠债的性质。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欠债妻子用还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欠债妻子用还吗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三)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还款责任。

(四)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接下来再来了解一下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范围,具体指的就是:夫妻任意一方欠下的任何债务是否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确认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办法其实很简单:主要就是要看一方欠下的债务用途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债务:

(1)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中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中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欠债妻子用还吗?关键还是要看欠债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是前者,那么作为妻子自然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就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除非自愿否则是不承担偿还义务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欠债妻子用还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3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写的欠条有效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签署的欠条,只要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体现了自由、公正、平等的法律原则,且应得到严格执行。这样的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涉及婚内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的自由协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写的欠条有效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签署的欠条,只要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体现了自由、公正、平等的法律原则,且应得到严格执行。这样的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涉及婚内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的自由协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给妻子写的欠条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为妻子出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是在自由、公正、平等且自主权不受侵犯的环境中缔结的合约,且其内容未触犯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此类合约皆被视为合法且具备有效性。即便是夫妻之间缔结的合约,也同样具备效力并且必须严格履行。对于夫妻在婚姻持续期间及婚前所获得的财产进行的预先约定,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约束力。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犯法吗
丈夫在婚姻存续期出轨,是否违法需视情况而定。若仅与已婚妇女同居,一般不构成犯罪;若丈夫与该名已婚妇女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他们将可能构成严重的重婚罪行,并因此依法面临法院的判决和刑事处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姻存续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按照我国传统民法理论,财产共有人一般不得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要求分割共有财产,除非共有关系终止或共有财产被分害。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财产份额。因此,夫妻一方在不提出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物权法》突破了传统民法理论的共有理论,给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分割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而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不得在不提出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情形,也就是《婚姻法解释
(三)》第四条中提到的两种情形,《物权法》九十九条规定的“重大理由”。本案中的刘刚属于其继母的法定扶养义务人,在他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继母患重病需要医治时,其妻程霞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刘刚可以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基于夫妻关系和谐和家庭稳定因素的考虑,刘刚最好还是认真地做妻子程霞的思想工作,于情于理于法使程霞接受并理解自己的想法,如若实在做不通程霞的思想工作,则可以诉至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解燃眉之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姻存续期夫妻能分割财产吗
婚内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1、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非法增加共同债务(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的同事他爸爸上月因病入院治疗,现在需要大笔资金支付手术费,但他的老婆却不同意给钱,现在他想分割夫妻财产来支付手术费,请问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能否进入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在不提出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要求分割夫妻财产。而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物权法》的这一规定突破了传统民法的共有理论,给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求分割财产提供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此有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即允许共同共有人在特殊情况下请求分割共有物,同时还要保持共有关系。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夫妻不离婚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欠债妻子用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