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
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2、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卖房子怎么办
1、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对达到变卖房产的目的。因为如果双方都不同意对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方案,由法院住处的情况下,基本都是按照拍卖的方式处理。
2、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户口的解决办法: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2、再婚后迁出。
3、不迁出。离婚时可以约定女方的户口还是保留在前配偶家。
一、离婚户口的迁移程序为: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二、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三、离婚后孩子的户口: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夫妻离婚一方有欠款怎么办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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