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撤诉返还诉讼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17人
专家导读 撤诉需要返还诉讼费,撤诉是当事人放弃本次起诉的行为,在起诉之时当事人需要先缴纳诉讼费,撤诉之时就返还一半的诉讼费。不过撤诉并不代表当事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撤诉之后当事人仍旧有权再次起诉。对撤诉返还诉讼费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根据规定撤诉返还诉讼费吗?

一、根据规定撤诉返还诉讼费吗?

1、撤诉需要返还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撤诉后还可以起诉吗?

1、撤诉后不一定还可以起诉,具体是否起诉需要结合实际情形确定。

(1)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予受理。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2、按照撤诉处理的情形

(1)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判决

(3)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三、撤诉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1、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为判决一经宣告,即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亦不得随意撤销。

2、接到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以后,受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重点是审查原告申请撤诉的目的是否正当、合法)。

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其申请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人民法院即应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其申请所应符合的条件有所欠缺,尤其是撤回起诉后将会导致对法律的规避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则应作出裁定,不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提出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受理之后,原告与被告若是就纠纷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原告可能会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撤诉的申请并不一定会被受理。阅读此文后,如果对撤诉返还诉讼费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规定撤诉返还诉讼费吗?
一键咨询
  • 167****5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8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根据规定离婚诉讼要撤销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民事诉讼的执行根据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的执行根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人民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对当事人双方实体权利所作的结论性判定。
2、人民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自收到人民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例如,依据刑法作出的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判处犯罪分子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
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由于仲裁机构不是国家的审判机构,对仲裁裁决没有强制执行权,因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
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与仲裁机构相同,公证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公证机关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
二、民事诉讼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根据刑事诉讼法几天批捕?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撤诉后证据材料退回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件撤诉,并不意味着此事从没发生过,对此事还是会有记录,双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证据都不会给回,要存档。如果是原件,可以核对后返还,只留复印件。
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
3、原告申请撤回,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140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三种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183条之规定: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
第二日起算。相关法律知识链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可以作出以下几种判决: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这种判决没有改变原判决有关认定事实的部分,只改变一审在适用实体法律上的不正确之处。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7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销权诉讼能否同时要求返还财产?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时可对受让人提出返还财产的请求。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诉讼时,原告证据不足,可以撤销原告的诉讼请求吗
[律师回复]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不服时,当事人有权要求上一级人民重新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人民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7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根据诉讼标的金额来判定诉讼标的的级别管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案件的性质。 重大涉外案件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强,在性质上也不同于一般案件。这些性质特殊的案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人民管辖。 2、案件的繁简程度。 因而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有必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别的人民,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级别高的人民。 3、案件的影响范围。 案件的影响范围愈大,受理该案件的人民的级别愈高。 打过官司的人可能都会知道,如果对方是原告,那么他会想法设法的把案子留在自己的地盘,此所谓争管辖,若管辖对你不利,那么很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 如果你是原告,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管辖权异议来拖延时间。总之,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规定不管对于原告还是被告,都非常重要,甚至会影响整个案件的进展。我国法律对于地域管辖及其异议的处理程序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很长时间在级别管辖上没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有的下级人民向上级请示报告,将原本属于上级管辖的案件移送至自己管辖;对于当事人的级别管辖异议不出书面裁定,使当事人无法上诉;原告在答辩期结束后追加诉讼请求数额,逃避级别管辖,种种此类,使规范级别管辖成为最高院非常关注的问题。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民法总则》在第188条至199条规定了诉讼时效。具体如下:r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r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r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r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行政诉讼规定中止诉讼情形有什么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规定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在民事诉状之中需要注明原告的姓名、被告的名字、以及双方基本联系方式等的基本内容。也需要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自己提交证据的来源、若是有证人的还需要写上证人的名字以及住所。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根据规定撤诉返还诉讼费吗?